网络中的各种侵权行为有哪些?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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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7 03:10

1.网络经营者(中间服务商)侵害受害人名誉权;
2.加害人利用网络侵害受害人的名誉权;
3.网络经营者(中间服务商)与加害人共同侵害受害人名誉权;
4.网络经营者(中间服务商)疏于监控、删除有害信息,或者拒不切断与有侵害内容的网站之间的链接,拒不提供加害人的上网登录资料。
一、网络侵权行为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划分为不同的种类:
1.根据侵权构成要件,可分为一般网络侵权行为与特殊网络侵权行为。标准是侵权行为人是否具有过错。一般网络侵权行为,指行为人因过错而实施的侵权行为,如蓄意的网上域名抢注行为等。特殊网络侵权行为,指当事人无过错实施的侵权行为。
2.根据侵权内容,可分为版权侵权行为、域名与商标侵权行为、专利侵权行为、*与商业秘密侵权行为、隐私权侵权行为等。其中,版权侵权行为又可分为文学、艺术作品侵权行为,科技发明作品侵权行为和计算机软件侵权行为等。
3.根据侵权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单个侵权行为、多个侵权行为(如将他人的驰名商标抢注为域名的行为)和批量侵权行为(如熊猫烧香病毒对大批量的计算机系统造成的侵害行为)。
4.根据侵权人人数的不同,可分为单独侵权行为和共同侵权行为。
5.根据侵权人身份与地位的不同,可分为网络产品生产经营者侵权行为、网上信息获取者侵权行为、网络服务提供者ISP的侵权行为和网络内容提供者ICP的侵权行为。
6.根据侵权人数与侵权的情况,可分为直接侵权行为(如未经作品所有权人许可,擅自将其享有版权的作品上传至网上传播)与间接侵权行为(如网络服务提供者ISP在应知或明知其所属的网站内发生了作品侵权行为,但未采取避免侵权的相应措施的,即参与了侵权,从而也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7.根据被侵权人的确定状况,可分为指向侵权行为和泛化侵权行为。前者指专门针对特定的主体实施侵权行为,后者指被侵权主体具有不确定性和广泛性特点,如病毒侵权就是面向整个网络空间的。
8.根据网络侵权行为方式不同,可以分为作为网络侵权行为与不作为网络侵权行为。这种分类方法主要是根据侵权行为人是否实施了积极的侵权行为为标准进行分类的。作为网络侵权行为,指行为人基于过错而实施的积极侵权行为;不作为网络侵权行为,指当事人在无过错情况下实施的侵权行为。
二、如果发生网络侵权事件被侵权方可以根据以下步骤依法 维权:
1.首先要保留侵权证据,传统方式将侵权信息带至公证处做公证,保留证据为以后维权和诉讼使用,价格大概在1000左右。
2.准备好证据司法起诉,掌握足够的证据聘请律师,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提起诉讼,证据充足、有法可依*会支持侵权认定,也就是说原告会胜诉,费用视事件的难易程度决定。
3.如果是知识产权侵权,在保留侵权证据并做司法鉴定后,还要做原始创作手稿的鉴定,以确定真实的所属权,费用在1500元左右。
4.全国首例区块链存证案判决诞生,*认可原告采用第三方存证平台——保全网的区块链存证技术,被侵权方可以利用第三方平台进行存证、取证、司法认证等程序。其中存证为免费服务,取证5元,司法认证800左右,不管是在维权流程、维权成本还是维权方式、维权效率都是焕然一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权利人因错误通知造成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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