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5-01-08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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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5-01-08 12:17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治疗康复费用及误工损失。若造成残疾,还需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若损害导致死亡,则应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对此进行了明确。
具体而言,侵害他人身体造成损害时,赔偿内容如下:
一、治疗康复费用: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二、误工损失:因伤害导致的误工减少的收入。
若损害造成残疾,赔偿范围进一步扩大,需额外赔偿:
一、残疾辅助器具费:辅助残疾人士日常生活的器具费用。
二、残疾赔偿金:对残疾人士未来生活品质影响的经济补偿。
若损害导致死亡,赔偿内容则包括:
一、丧葬费:处理死者后事所需的费用。
二、死亡赔偿金:对死者家属未来生活保障的经济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详细列出了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旨在公平合理地处理损害赔偿问题,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