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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类、理科类考生成绩排序规则为:按学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学考成绩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序顺序为:文科类为语文、数学、英语;理科类为数学、语文、英语。
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分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进行录取。依据各科类招生计划、考生成绩情况,以及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有关要求分别划定各科类最低录取分数线。
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省招生办公室在各科类最低录取分数线上,依据普通高校招生各科类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有关要求,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
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卷面成绩总分(下称“学考成绩”),作为依学考成绩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成绩当年有效。
2021年,高职院校依学考成绩招生将分普通类、体育类、艺术类进行录取。广东将依据各科类招生计划、考生成绩情况,以及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有关要求分别划定各科类最低录取分数线。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各高职院校各科类招生计划和招生院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成绩和意愿,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考管理系统考生端填报志愿。依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实行院校专业组模式,一个院校专业组为一个志愿填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