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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把人打伤,没有起诉。十年后起诉,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不会支持的,应当驳回诉讼请求。
《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