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团体、基金会管理的通知健全负责人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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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发布通知,强调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的管理。


通知指出,社会团体、基金会的领导成员任期必须遵循章程规定,并在市教委批准的期限内进行换届。


社会团体、基金会的负责人需要进行备案,实行“一届一备、变更必备”的原则。这意味着,每当社会团体、基金会产生新一届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时,无论是人员还是职务发生变动,都必须及时到市教委、市民政局办理负责人变更备案手续。


特别地,如果党政领导干部届满后继续兼任社会团体、基金会的职务,需事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重新履行审批手续。


此通知旨在加强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的管理,确保其运行规范、透明,同时促进社会团体、基金会的健康发展。


扩展资料

渝教办〔2010〕14号  各社会团体、各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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