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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可以,从2017年7月1日起,全国都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
申请换领的,交验原有效期满的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户口簿、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件)。
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机关,户籍地县级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热心网友
在中山打工,身份证到期,四川户籍的公民不可以在中山(广东)异地办理。
现阶段,四川省还不属于广东异地身份证办理的试点,因此四川户籍公民若需要申请办理身份证还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申请补办。
2016年8月15日起,海南、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湖北、福建、辽宁、黑龙江、吉林、浙江11省市户籍居民,在广东暂住或入学就读的,都可以在广东就近办理身份证丢失补领、到期换领、损坏换领业务了!同样,广东户籍居民在上述11省市暂住的,也可就近办理身份证补换领业务。
参考资料:http://www.gd.xinhuanet.com/newscenter/2016-08/12/c_1119383110.htm
热心网友
现在多数地区都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符合条件的在居住地派出所或异地受理点办理,但因各地执行进度不一样,具体需要咨询当地机关。
关于异地办理身份证:
自2015年7月开始在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等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2016年起有条件的城市可以自行开通异地受理(吉林、河北、广东、青海、贵州、山西、甘肃、内蒙古自治区等地已于2016年开始实施本省异地办理身份证),2016年7月1日,在10省、市试点基础上,部署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工作。从2016年10月8日起,四川省再扩北京、上海、山西、青海4个省市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范围,全国居民身份异地受理范围扩至25个省市区。其中北京、天津、重庆、山东、山西、江苏、浙江、安徽、海南、湖北、湖南、河北、河南、江西、陕西、青海、甘肃、云南、贵州、辽宁、黑龙江、吉林等22个省市是与四川双向开通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双方户籍群众,只要符合条件,均可在对方居住地申请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上海市户籍群众可以在川申请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但上海市暂不接受川籍群众在上海申请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业务。)
因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户籍群众的居民身份证属于双语证件,其户籍地群众暂不能在四川申请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但符合条件的川籍群众可以在这两个自治区申请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
2017年7月将实现全国异地受理,公民只需要持户口本或居住证即可前往办理。
异地办理身份证条件:
1、已经在户口所在地机关办理过身份证(非第一次申领),
2、没有相貌或指纹与本人不符、不良信用记录等不符合异地办理情形,
3、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实施异地办理服务
4、异地所指是跨行政辖区的,同县区不能在户口所在地以外的机关办理
5、持有效证件(户口本、居住证或过期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