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2:58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30 13:32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第六巡回法庭设在陕西省省会西安市,是最高人民*派出的常设审判机关,主要审理陕西、甘肃、青海、宁夏、5省区范围内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于2016年12月29日正式挂牌成立。巡回法庭受理的案件在最高人民*办案信息系统统一编号立案,统一纳入最高人民*审判信息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管理,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是最高人民*的判决、裁定和决定,代表最高人民*,盖最高人民*印章。
中文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第六巡回法庭
巡回区域
西北地区
法庭驻地
陕西省西安市
审级层次
最高
管辖省区
陕西、甘肃、宁夏、青海、
更多
设立背景
2016年11月1日,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维护司法公正,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最高人民*在第一、第二巡回法庭的基础上,增设四个巡回法庭,这一决策充分体现了*对最高人民*巡回法庭工作的重视和肯定[1]。
依据十八届四中全会“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的要求和《最高人民*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巡回法庭主要负责审理巡回区内应当由最高人民*审理的一审、二审、申请再审的民商事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刑事申诉案件,以及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司法协助案件等。
最高人民*巡回法庭是推动国家审判机关重心下移,防止司法干预,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被社会誉为“家门口的最高人民*”[2]。
管辖区域
最高人民*第六巡回法庭设立在陕西省西安市,管辖陕西、甘肃、青海、宁夏、5省区有关案件。
职责机制
一是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庭,全面加强巡回法庭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
二是要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做好开庭审案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是坚持司法改革,充分发挥巡回法庭改革试验田和排头兵作用;
四是坚持司法公开、信息化驱动,加强与巡回区社会各界的沟通交流。
队伍建设
最高人民*第六巡回法庭庭长由最高人民*党组成员、副院长,二级*官张述元担任。
包括庭长、副庭长在内的12名主审法官平均年龄47岁,全部具有研究生学历,其中,博士学位6人,硕士学位的6人。每位主审法官配备1名法官助理、1名*员,组成高质量审判团队[3]。
同时,从最高人民*院本部审判业务部门和综合行政部门择优选派综合办公室人员和诉讼服务中心人员,配齐配强司法行政团队,做好审判服务工作。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30 13:32
我国自从提出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办理跨地区案件以后,分别设置了六个巡回法庭。下面我就把各个巡回法庭管辖的区域告诉大家,当然这不是秘密,属于相关法规公布的内容。
第一巡回法庭设在广东省深圳市,巡回区为广东、广西、海南、湖南四省区。
第二巡回法庭设在辽宁省沈阳市,巡回区为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
第三巡回法庭设在江苏省南京市,巡回区为江苏、上海、浙江、福建、江西五省市。
第四巡回法庭设在河南省郑州市,巡回区为河南、山西、湖北、安徽四省。
第五巡回法庭设在重庆市,巡回区为重庆、四川、贵州、云南、*五省区。
第六巡回法庭设在陕西省西安市,巡回区为陕西、甘肃、青海、宁夏、五省区。
最高人民*本部直接受理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内蒙古五省区市有关案件。
同时,知识产权、涉外商事、海事海商、死刑复核、国家赔偿、执行案件和最高人民*抗诉的案件暂由最高人民*本部审理或者办理,但是可以通过巡回法庭转交。
以上是最高法专设的几个巡回法庭的管辖区域,以及最高人民*负责管辖的几个区域,大家应该结合自己的生活区域或者涉案区域自行对比。
说完了最高法巡回法庭的设置以及关系区域,然后我在告诉大家什么样的问题需要到巡回法庭去反应,或者说是去上诉申诉。也就是说,最高法巡回法庭的受理范围都有哪些?
我们来看看相关法规是怎么规定的:
法规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巡回法庭审理或者办理巡回区内应当由最高人民*受理的以下案件:
(一)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二)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三)不服高级人民*作出的第一审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对高级人民*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案件;
(五)刑事申诉案件;
(六)依法定职权提起再审的案件;
(七)不服高级人民*作出的罚款、拘留决定申请复议的案件;
(八)高级人民*因管辖权问题报请最高人民*裁定或者决定的案件;
(九)高级人民*报请批准延长审限的案件;
(十)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司法协助案件;
(十一)最高人民*认为应当由巡回法庭审理或者办理的其他案件。
巡回法庭依法办理巡回区内向最高人民*提出的来信来访事项。
通过以上法律条文,可以清晰地看到,最高法巡回法庭的受理范围非常广泛,甚至包括向最高人民*提出的来信来访事项。
最后还有一点大家必须熟知,一般而言属于最高法巡回法庭受理范围的案件,且经过最高法巡回法庭审理并审判的,就属于最高法审理审判的,不需要再去最高法申诉。因为巡回法庭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就是最高人民*的判决、裁定和决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30 13:33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第六巡回法庭设在陕西省省会西安市,是最高人民*派出的常设审判机关,主要审理陕西、甘肃、青海、宁夏、5省区范围内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于2016年12月29日正式挂牌成立。巡回法庭受理的案件在最高人民*办案信息系统统一编号立案,统一纳入最高人民*审判信息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管理,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是最高人民*的判决、裁定和决定,代表最高人民*,盖最高人民*印章。
中文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第六巡回法庭
巡回区域
西北地区
法庭驻地
陕西省西安市
审级层次
最高
管辖省区
陕西、甘肃、宁夏、青海、
更多
设立背景
2016年11月1日,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维护司法公正,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最高人民*在第一、第二巡回法庭的基础上,增设四个巡回法庭,这一决策充分体现了*对最高人民*巡回法庭工作的重视和肯定[1]。
依据十八届四中全会“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的要求和《最高人民*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巡回法庭主要负责审理巡回区内应当由最高人民*审理的一审、二审、申请再审的民商事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刑事申诉案件,以及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司法协助案件等。
最高人民*巡回法庭是推动国家审判机关重心下移,防止司法干预,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被社会誉为“家门口的最高人民*”[2]。
管辖区域
最高人民*第六巡回法庭设立在陕西省西安市,管辖陕西、甘肃、青海、宁夏、5省区有关案件。
职责机制
一是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庭,全面加强巡回法庭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
二是要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做好开庭审案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是坚持司法改革,充分发挥巡回法庭改革试验田和排头兵作用;
四是坚持司法公开、信息化驱动,加强与巡回区社会各界的沟通交流。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30 13:33
巡回法庭制度是指*为方便群众诉讼,在辖区设置巡回地点,定期或不定期到巡回地点受理并审判案件的制度。在我国四级*中,基层*设置有派出法庭,并经常组织巡回审判,如老百姓熟悉的“马背上的法庭”、“渔船上的法庭”等。巡回审判一直存在,只是没有完全形成固定的制度。 2014年10月,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改革试点,最高人民*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
中文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巡回法庭
外文名
Circuit Court of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试点提出
中国*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
提出时间
2014年12月2日
设立通过
十八届四中全会
更多
设立背景
依法治国
1997年9月,“依法治国”四个字被写入中国*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依法治国成为中国执政党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这被视为开创了一个新时代[1]。
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党第十八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国*党第十八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全会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2]。
去“两化”改革
由于中国*、*行政体系属地方,司法地方化的问题仍然存在。有些个别案件,地方*、*的领导很有可能干扰办案或者插手案件。中国的*在试点*去地方化、去行政化改革。由于司法去地方化、去行政化涉及*问题,*系统在一定程度上只能解决内部问题,而不能解决外部干预问题,所以解决得也不理想。
地方*的审判尤其是基层*存在着审判专业能力与审判经验不足的问题,最高*设立巡回法庭可以对地方审判进行有效指导,并对地方的疑难案件直接审判,促进地方重大疑难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和专业性。同时,也可以防止一些行政案件被“地方保护”[3]。 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改革试点,最高人民*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和人民*,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践行依法治国。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30 13:34
最高人民*设立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下属机构,主要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
中国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中国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办理跨地区案件。
设立背景
1997年9月,“依法治国”四个字被写入中国*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依法治国成为中国执政党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这被视为开创了一个新时代。
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党第十八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国*党第十八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全会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信息概述
最高法设置的巡回法庭即代表最高法,巡回法庭作出的裁判与最高法的裁判在效力上是相同的,都要盖最高法的印章,都是终审判决,不存在上诉的问题。巡回法庭和各高级*之间仍然是上下级审级关系。
最高法设置巡回法庭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目前,我国的四级*中,只有基层*设置有派出法庭,并经常组织巡回审判,包括老百姓熟悉的“马背上的法庭”。但依照法律规定,其实每一级*都可以进行巡回审判。在司法实践中,最高法也存在派员到地方直接审理特殊案件的情况,也就是说,巡回审判一直存在,只是没有形成制度。以后,最高法巡回审判将实现制度化,在全国若干地方设置相对稳定的巡回审判机构,便于就地审案,让当地群众上门提起诉讼、参与诉讼、涉诉信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