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23:46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7 11:13
行政事实的可诉性有一个演变过程。根据《行政诉讼法》关于行政诉讼受理范围的规定,人民*只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人民*不予受理具体行政行为以外的其他行政行为。行政事实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基于职权不能产生、变更或者消除行*律关系的行为,具有行政性、不能产生、变更或者消除行*律关系,可以造成权益损害的行政行为。张建生教授认为:行政事实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以影响或改变事实状态而不产生法律约束力的行为。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7 11:14
“行政事实行为非法律行为,不能对其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而它又不是行政主体的私法行为,也不能对它提起民事诉讼,但是可以提起赔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7 11:15
我国的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除了规定了以上两种违法责任外,对违法行政事实行为存续的情况却*为力。因为按照现行的法律,行政事实行为非法律行为,不能对其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而它又不是行政主体的私法行为,也不能对它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