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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你好 能。分公司也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自然能开*。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规和*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法规设置帐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帐,进行核算。
第二十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或者*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法规抵触的,依照*或者*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法规计算应纳税款、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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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核算与非核算
核算是指对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过程及其成果进行全面、系统的会计核算。核算单位的特点是:在管理上有的组织形式,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在当地银行开户;进行经营活动,能同其他单位订立经济合同;计算盈亏,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人员,并有完整的会计工作组织体系。
非核算又称报帐制,是把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有关的日常业务资料,逐日或定期报送上级单位,由上级单位进行核算。非核算单位的特点是:一般由上级拔给一定数额的周转金,从事业务活动,一切收入全面上缴,所有支出向上级报销,本身不单独计算盈亏,只记录和计算几个主要指标,进行简易核算。
2、税法规定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规和*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法规设置帐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帐,进行核算。
第二十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或者*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法规抵触的,依照*或者*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法规计算应纳税款、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税款。
因此,税法上没有就非核算的分支机构的核算进行规定。
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自行选择核算还是非核算,具体由总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加以选择。核算作为一个单独的会计主体进行核算,非核算不作为一个单独的会计主体进行核算。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纳税地点:(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因此,分公司无论是否为核算,只要是从事生产经营,与总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就应该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接受税务管理,缴纳税款,开具*。经有权的税务机关批准汇总纳税的,按汇总纳税的规定缴纳税款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