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分为哪四类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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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3 14:33

有这6种分类方式。1、按范围,有健康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按投保方式,有个人、联合和团体保险;3、按期限,有长期业务、一年期业务和短期业务保险;4、按实施方式,有强制人身和自愿人身保险;5、按是否分红,有分红和不分红保险;6、按设计类型,有万能和投资连结保险等。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个人申请后,经审核确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应当按照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规定,先行支付相应部分的医疗费用。 同时,因第三人侵害造成个人伤害被认定为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个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相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提前缴纳工伤保险基金。本办法自2011年7月1日起实施。
拓展资料:
第六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和标准支付费用。
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提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一)用人单位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依法撤销登记、备案的;
(二)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的;
(三)*经仲裁或者依法诉讼后,出具中止执行工伤保险的文书;
(四)员工认为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劳动者或其近亲属根据第六条提交的申请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要求其在5个工作日内核实并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待遇,并告知其在规定期限内未按时足额缴纳的,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预缴后,有权要求其偿还。
第八条用人单位未按照第七条规定按时足额缴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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