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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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5:16
我国《民法通则》第43条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首先,搬家公司和消费者之间构成运输合同关系。因此,搬家公司负有将物品完好无损送至消费者家中的义务。其次,搬运工是受搬家公司指派从事搬运家具的活动,在搬运过程中不慎损坏家具,其行为是有过错的,但其行为是在为搬家公司履行义务过程中发生的,因此赔偿责任应由搬家公司来承担。最后,搬家公司在赔偿之后,可以依据与搬运工之间的约定,按责任大小向搬运工追偿。
所以,如果你是消费者,你完全可以要求搬家公司承担损失。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5:16
你们的情况应当协商解决……承担损失也应当在20%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