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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是的,综合所得年收入不高于12万,可以免申报。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需要办理所得税年度汇算:
一是属于税法规定的中国居民个人;
二是在一个纳税年度内(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或者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的一项或多项;
三是按年综合计税后需要申请退税(自愿放弃退税除外),或者应当补税且存在以下情形之一:1.综合所得年收入高于12万元且应补税金额高于400元;2.取得收入时,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综合所得包括4项: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仅汇算纳入其范围的四项所得,不包括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也不包括纳税人选择不计入综合所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
纳税人应当在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2019年度综合所得的年度汇算。
希望帮助到你。
热心网友
你好,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是需要做汇算清缴的。
例:某纳税人1月领取工资1万元、个人缴付“三险一金”2000元,假设没有专项附加扣除,预缴个税90元;其他月份每月工资4000元,无须预缴个税。全年看,因纳税人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无须缴税,因此预缴的90元税款可以申请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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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应该不可以,汇算清缴是全年总收入,你看看你有没有专项扣除项目可以在汇算清缴里补充
热心网友
有道理,把专项扣除填完整应该不用交那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