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这种做法肯定是违反了《招标投标法》。
你可以在投诉期限内到当地的 招标办 或者招标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抓紧时间,要不就过了 投诉时效,就没有投诉机会了。当然,一定要掌握足够的书面证据,切实主张投标人的权利,体现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招标原则。
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热心网友
按招标法是违规操作,实际出发不算大的问题,因为如果按招标法规定,开标日期要延得很长,这在南方施工没什么,在北方因为工期一般只能放在春夏秋三季,所以只要补疑文件下发后投标单位没有异议,并且给出了合理的调整时间。这种情况在北方建设管理部门是允许的。
热心网友
违规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热心网友
代理商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