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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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08:54
1、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
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
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计算。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扩展资料:
温馨提醒
1、2019 年 12 月起,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1 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及相关待遇至法定退休年龄。
2、2020 年 3 月起,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失业人员,经办机构应在其办理失业登记后,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
3、2020 年 3 月至 12 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 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4、2020年1月起,与城镇职工同等参保缴费的农民工,原缴费年限视同其个人缴费年限。失业后与城镇失业人员享受同等失业保险待遇。2020年5月至12月,对2019年1月1日之后参保不满一年的失业农民工,参照参保地城市低保标准,发放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