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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您好,以卖房为例,作一说明,供参考:
卖方签订承诺书后,对中介和买方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具体要根据承诺书内容,发生不同的效力。
1、仅仅是卖房的承诺,但对房屋价款、期限、付款方式等未作明确约定的,相当于买卖合同的预约合同。此时,你有权不卖,买方可主张违约责任或解除预约要求你损害赔偿责任。此时,*即使支持,赔偿数额也较小。
2、如果承诺内容具体明确,包括 房屋位置、价款、付款期限、付款方式等均明确的,可能构成正式的买卖合同。此时,买方既可以要求你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要求你承担明确的违约责任。
谢谢!
热心网友
没有具体材料我只能大概这么和你分析。
书上是否有确定买卖双方,确定的表的物(你卖的东西),价格一类....
该书一般而言是定金合同性质,但要注意的是,如果没有使用(定金)明确这两字的,不适用双倍返还的规定。
如果符合2的条件,那你最多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通常小问题,不足挂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