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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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28 08:03
提取方式: 一、职工以签收银行定期存单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提取方式”栏选择“银行存单”。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由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提取核准单,职工或代理人凭当日提取核准单向指定银行签收银行定期存单。此种提取方式仅限“市民之家”窗口、滨江管理部办理。
二、职工以本人卡折转账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提取方式”栏选择“卡折转账”,填写账户户名为本人的银行卡或存折账号。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由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支付到指定账户。目前卡折转账方式只限于“开户银行”为本市工商银行或建设银行的存折或借记卡。
三、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需将资金转至售房单位的,在《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提取方式”栏选择“其他转账”,并填写收款单位名称(须与购房合同中售房单位一致)、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由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支付给收款单位。律所:浙江蕴望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05-30 10:23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28 09:21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的;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28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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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先合并账户再办理提取手续。
缴存人若存在个人重复账户,单位应及时为其办理个人重复账户合并手续。办理程序是:
(一)分中心即日起将向存在个人重复账户的单位寄发《账户合并告知书》(见附件1),通知单位需要为有关缴存人办理个人重复账户合并的相关信息。
(二)单位应及时核对《账户合并告知书》中的各项信息。经核对无误的,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转出申请书》(以下简称《并户转出申请书》,见附件2)。
(三)单位经办人持《账户合并告知书》和《并户转出申请书》到受委托银行经办网点办理并户手续。经办网点审核无误后,进行并户操作,套打《并户转出申请书》一式四联,其中第三、四联交由单位、缴存人留存备查。
(四)受委托银行并户接收网点收到并户转入信息后,打印《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转入通知书》一式四联,其中第三、四联交由转入单位、缴存人留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