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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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1 07:35
国家教育部对每个地方的中小学教师课时量的标准各不相同
1.教师工作量评定标准是依据教师劳动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而确定的以时间为单位的教师工作量数量衡量尺度。它是衡量教师是否完成其职责的重要的数量标志。它对于所有的教师来说都应该是平等的。
1981年正式颁发《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试行办法》。在这个《办法》中,根据每学年42周,每周5天,每天8小时计算,教师工作的全年定额为1680小时。
(二)初中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
数学、语文、外语(汉语)每周课时12节或2个班的教学任务;物理、化学每周课时12节或4个班的教学任务;*、历史、地理、生物、体育、计算机每周课时14节;音乐、美术每周课时16节。
小学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规定如下(按每学年40周计算)
教师每周两个班的教学任务;语文每周一个班的教学任务或课时10节并担任班主任;其他科目每周课时15-18节。
中学(含高中)、小学中层领导达到6课时以上。
跨科目情况:跨年级同一科目,每周加0.5课时;跨年级不同科目,每周加1课时。
实验室工作:6-12个班级计4课时;12-18个班级计5课时;18-24个班级计7课时;24-36个班级需专职一人。
图书管理员:36个教学班以上配1人,36-24教学班计7课时;24-18教学班计5课时;18-12个教学班计4课时;12个教学班及以下计3课时。
会计满工作量、出纳半工作量。
教辅人员:36个教学班以上3人,24个教学班以上2人,16个教学班以上1人,16个教学班以下兼职。
团队工作:36个教学班以上半工作量,35-13个教学班4-3课时,12个教学班以下2课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