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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会计网校快乐蓝精灵回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除*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只要不低于税法规定的最低年限就可以。 不需要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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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折旧年限税法对此有规定。如果汽车属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工具,则为5年。小汽车为普通的运输工具,则为四年。
1、税法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上有规定如下(最低折旧年限):房屋、建筑物为20年;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俱等为5年,残值比例统一规定为原价的5%; 2、因此,小汽车按税法规定:折旧年限5年,残值率5%。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 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第六十条 除*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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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2005]88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企业调整固定资产残值比例执行时间的通知
从国税发〔2003〕70号文下发之日起,企业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在计算可扣除的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统一确定为5%。在上述文件下发之日前购置的固定资产,企业已按不高于5%的比例自行确定的残值比例,不再进行调整。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原值及折旧年限认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3]1095号)第二条规定,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律法规的*精神,企业取得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主管税务机关首先应当根据已使用过固定资产的新旧磨损程度、使用情况以及是否进行改良等因素合理估计新旧程度,然后与该固定资产的法定折旧年限相乘确定。如果有关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难以准确估计,主管税务机关有权采取其他合理方法。 我给你提供了二个文件:文件一说明残值率应该是5%,不可以是10%;当然这是税法的规定,你按10%计提,年度汇算清缴时要纳税调整;文件二说明,你的车如果低于规定年限,你可以提出申请,也是符合文件要求的; 这些你都不需要去备案或其他处理,年度也不需要去纳税调整,因为税法只说小车不能低于四年,没有说五年不可以; 若未解决,请补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