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金佑人生保险弊端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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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一直听说这款产品这样或者那样不好,比较怀疑,前一段时间针对这款产品做了一个测评,正好看到你在这了问了,测评文章送给你,码字不易,别忘了点个赞哦>>>《网上都说金佑人生不好,是真的吗?》

那么这款产品到底是哪些方面引起这么多不满呢?

话不多说,先上图:

从这几个方面来看:

1、赔付比例超低的赔付:相比与市面上35%以上的轻症赔付,这款产品做的不是很好;没有对比没有伤害,你看下市面上的重疾险都是什么样的存在>>>《国内136款热门重疾险对比表》

2、保障不全面没有中症:一款好的重疾险产品必定是保障全面的,反观这款产品直接忽视中症保障。

3、利益不确定的分红:推销人员是按照中、高利率算的分红不假,然而在保证保额的基础上,给予投保人一定的红利是不确定的,能领到手中的分红低的可怜,有时甚至是0。

限于篇幅以及其他问题,关于这款产品的弊端不能一一说明,可以移步到另一篇文章中,一些不为人知的金佑人生的弊端,你需要了解>>>《金佑人生不为人知的弊端还有这些......》

综合来讲,这款产品仅仅是一个保费就实力劝退众多投保人,因为性价比实在不敢恭维,市面上性价比高的产品多了去了,我整理出了一个榜单,值得你拥有>>>《十大值得买的热门重疾险大盘点! 》

热心网友

该保险的弊端是红利部分没有保障。缴费期限灵活度不够。

一、保险基本情况
(一)提示部分:
投保年龄
出生满30天至65周岁、
保险期间
至被保险人终身
交费方式
趸交,5年、10年、15年和20年限期年交
(二)基本条款:
1、身故或全残保障:给付20万元+当时的累积红利保额+关爱金,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给付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已支付的保险费+当时的累积红利保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特别红利,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2、重疾保障:如金先生被确诊初次患附加险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给付20万元+当时的累积红利保额+关爱金,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给付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已支付的保险费+当时的累积红利保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特别红利,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3、特定疾病保障:如 因意外伤害,或在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患附加险合同列明的特定疾病,给 付20%×(20万元+当时的累积红利保额),但最高不超过10万元。给付后,附加险合同继续有效,但该项责任终止,且附加险合同和主险合同的有效保险金 额同比例下降。若主险合同有终了红利的,同时给付主险合同有效保险金额下降部分所对应的关爱金。
4、保险费豁免:如金先生符合特定 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给付条件,除给付特定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外,自被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后的首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起,每年于保险 费约定支付日豁免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当期应支付的保险费,直至附加险合同终止。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支付。
红利分配
按低、中、高等红利水平计算,若未发生特定疾病提前给付理赔,80岁时,累积红利保额将达到565元、83468元、120883元,关爱金为35930元、201262元、455653元。
终了红利在合同终止时给付。
二、弊端分析
该产品分析了红利分配的高中低情况,但实际上高中低都是预期,并没有保障。
该产品最多20年缴费期。没有更长的期限。

热心网友

学霸说保险,专注保险产品测评!我整理的最全的热门重疾险产品测评都在这里了,请领取:全国热门的136款重疾险对比表

金佑人生是一款能分红的重疾险,一听能分红很多人就心动了,然而这产品有点坑,我在之前的文章里详细解答过:

《网上都说金佑人生不好,是真的吗?》,你可以了解下。

接着我说下金佑人生的优点和缺点:

优点:

(1)分红的设置让保额不会随着通胀贬值得那么严重,但作用甚微;

(1)承保公司太平洋名气大,在很多城镇都能找到他们家的服务网点,员工多,服务便捷。

缺点上:

说真的缺点不少。

金佑人生的保费,真的不便宜,分红更是不确定,更重要的是,不仅如此,在疾病保障方面,金佑人生也很一般!内容太多,我怕你看不懂,这是精简版的内容,我把原因都写在了这篇百度知道的回答里,你可以看看《网上都说金佑人生不好,是真的吗?》。

来个总结,我一直不推荐分红型重疾险,即使是金佑人生这种大牌子的产品,买保险保障和理财还是得分开,才能各尽其用。

望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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