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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如果你在网上买到了伪劣产品,卖家的店铺已经关闭,可以有几种处理方法:
如果你有卖家的联系方式,比如微信手机号码什么的,你可以直接通过电话微信联系,如若对方不予理会,你可以在相关购物平台上(例如淘宝、京东、拼多多等)进行投诉,如果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的话,也可以向当地的工商局进行投诉。
如果你没有卖家的联系方式的话,可以直接在购物平台上投诉或者直接投诉到工商局。
消费者应如何依*?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提起诉讼。
(2)全国各地的消费者在遇到自身权益受侵犯的情况时,可以拨打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开通的“12315”投诉电话,进行举报或投诉。
那么出现什么情况需要我们进行维权呢?
出现以下情况下可以打工商局投诉电话:
1.当您的权益受到侵害,被投诉方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时;
2.当您在消费过程中,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
3.当您发现假冒伪劣商品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时请您拨打12315投诉电话,我们将帮助您调解纠纷;如发现经济违法违规行为,我们将依法查处。
当消费者买到伪劣产品时,应当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
以工商局投诉商家流程为例:
一、可以要求第三方购物平台提供卖家资料,否则可以投诉或起诉购物平台。工商总局出台规定,对消费者因商品质量问题要求赔偿,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不能提供网络商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要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连带赔偿”。
二、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工商部门受理投诉的流程如下:
1、消费者投含源诉:消费者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前往工商部门等形式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说明投诉事项和理由;
2、工商部门受理投诉:如消费者投诉事项符合要求,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七个工作日之内受理投诉并记录相关信息;
3、在六十日内,消费者当事人同意调解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组织调解,并告知当事人调解的时间、地点、调解人员等,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作调解书并归档。
三、根据《消费者权益保*》第四十四条规定:
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谈李态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热心网友
我觉得你应该去找平台这些补偿。因为是平台审查失职的原因,所以才会让这些昧着良心的商家入驻。
热心网友
可以试试拨打消费者权益的电话,问问看有没有解决的办法,不然就是问淘宝客服不过应该找不到人。
热心网友
应该寻找消费者协会,因为店铺现在关闭了,所以只能找相关机构去赔偿。
热心网友
店铺都关闭了只有找平台赔偿,因为伪劣产品能上架,平台脱不了干系,如果平台拒不赔偿,那么准备好证据,告发平台的行径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