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工厂境内(40公里)搬迁不随行,可以获得补偿金吗?是否必须要自动离职?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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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0:10

如果你们在合同中已经对工作地点进行了明确的约定,那么厂方搬迁就应视为是单方对劳动合同的变更,那么你是可以不接受的,这种情形下厂方就必须向你支付补偿金,甚至是赔偿金。因此,你不须主动离职。你有权要求厂方结清你的工资和支付相关补偿金或者赔偿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0:10

看你们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是哪了。追问甲方(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名称:昆山市藤原制衣厂
用人单位住所:花桥镇横塘路38号
双方对劳动合同履行地约定为 (工厂), 是否可以理解为:花桥镇横塘路38号
劳动法给予支持吗

追答一般在本市内搬迁,劳动者拒绝的,不支持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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