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教师资格证书丢失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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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刊登遗失申明” 根据《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第七条,持证人的教师资格证书如果遗失,由持证人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 注意:需要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切忌不要找一些山寨报刊、虚假报刊!
2、“携带材料” 根据教育部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 (教资字[2009]17号)申请补发或换发教师资格证书者应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原件一份; (可从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cn)下载打印)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4)本人寸照一张; (5)申请补发教师资格证书的,还需提交刊登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的、自刊登之日起已满一个月的证书遗失声明原件。
3、“提出申请” 根据《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第七条: 遗失人员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补办、换发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原发证机关对申请人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进行核实后予以补发,并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备注页中注明补发原因及时间。补发的教师资格证书编号与原编号一致。 注意:考生们谨记补办,换发教师资格证书遵照“谁发证、谁办理”的原则办理。即以前是哪个单位盖章、颁发的资格证书,现在就由哪个单位负责办理补办、换发。 教师资格证因发生损毁而需要换发证件,从第二个步骤做起,不必刊登遗失申明。 由持证人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发新证书的书面申请(申请表从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原发证机关审核后收回损毁证书,补发新的教师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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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补,时间要蛮久的,以下方法办理

持证人到原教师资格认定单位查验档案,并复印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签署“与原件相符”字样。

2.持证人在重庆市教师资格网或石柱教育城域网“教师教育”栏目下载《重庆市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见附件1),填写与原教师资格证书一致的相关信息,一式三份,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签署“情况属实”字样。同时,教师资格认定单位在书面补办申请上签署“同意补办”字样。

3.持证人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初中以下可在覆盖当地区县的报刊上刊登,高中以上在覆盖全市的报刊上刊登,如重庆日报、晚报、晨报、商报、时报等)。遗失声明格式如下:

遗失声明

***,教师资格证书

不慎遗失,编号为*********,特此声明。

4.个人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书面补办申请、刊登作废声明的报刊、一张小二寸证件照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办理补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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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依法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因证书遗失,向原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补办申请的,属于教师资格证书的补办。

补办教师资格证书所需材料①、补办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②、本人档案中存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③、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内容包括:姓名、教师资格证号等)。④、小二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张。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变更的,需发证机构或户籍管理机构出据证明)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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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相关部门补办 但是需要在报上登证件遗失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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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毁损需要补办的,由当事人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补发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可登录教师资格网的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具体补办流程向原发证机关咨询。教师资格网首页右侧提供了各省份工作联系电话,请自行查询。
温馨提醒:
教师资格网有“证书验证”功能,但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号码查询。您可以查看您人事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表上有证书号码。如果您的人事档案中没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表上没有证书号码,务请联系原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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