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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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10:30
就业登记是个人办理。就业登记的相关规定如下:
1、就业登记包括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和对用人单位用人需求的登记;
2、失业登记是由失业人员申请登记的;
3、求职登记是由求职人员进行登记的;
4、用人需求登记,是由用人单位登记的,聘请到之后,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部分备案。
就业登记所需要的资料如下:
1、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接收劳动者证明;
2、本人身份证、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3、本地户口的人员还应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
4、外地户口的育龄妇女还应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劳动者提供以下服务:
(一)就业*法规咨询;
(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
(二)扣押被录用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
(三)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四)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国家法律、行*规规定不得招用的其他人员;
(五)招用无合法身份证件的人员;
(六)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统筹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就业服务工作,根据*制定的发展计划,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根据*确定的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就业服务计划,推动落实就业扶持*,组织实施就业服务项目,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就业服务,开展人力资源市场调查分析,并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经办促进就业的相关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