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非的违规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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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20日,*公布了《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要求,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的,应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但一些大小非却接二连三地违规减持。(《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已于2014年2月12日废止。)
2008年4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日常监控中发现宏达股份异动,两个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解禁“大小非”)的股东账户,在当日通过竞价交易系统分别减持了七百五十一点三六万股和六百九十六点二三万股,减持数量占该股总股本比例分别达到了百分之一点四六和百分之一点三五。宏达股份上述两股东的抛售数量显然违规,成为大小非解禁违规第一案。
2008年4月30日,上交所发布公告对宏达股份(600331)大小非的超额违规减持行为予以公开谴责。尽管*稽查总队已经介入这起首例“大小非”违规抛售案的调查,但又传来冠福家用(002102)和开开实业(600272)大小非违规减持的消息。近期,大小非股东减持“顶风作案”不乏其人,接连受到处罚,宏达股份此前已被上交所处以一个月内*卖出交易;而深市六日又爆出违规第二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冠福家用的法人股股东福建恒联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交所竞价交易系统,卖出百分之一点一九的解禁存量股份,受到十五个交易日的限售处罚。
分析人士指出,大小非屡屡以身试法,其根本原因是违规成本太低。除了监管制度需要加强完善外,投资者在选择品种种时首先应回避面临大小非大额解禁的个股,其次还应考察个股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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