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吊装、动火作业、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制度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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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3:18

危险作业安全确认许可管理制度

1 目的
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危险性较大作业的安全确认许可管理,实现安全风险可控、在控。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区域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断路作业、动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设备检修作业等危险性较大作业的安全确认许可管理。
3 术语
3.1危险区域动火作业:指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输送或储存设备上以及在符合GB50016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进行的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作业。
3.2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指进入生产区域内炉、塔、釜、罐、仓、槽车、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进行的作业。
3.3能源介质作业:本办法所称能源介质,是指电力、生产生活用水及其他原材料。
3.4断路作业:在公司的交通主干道、交通次干道、交通支道与车间引道上进行工程施工、吊装吊运等各种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3.5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3.6吊装作业: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3.7大型吊装作业:单台吊机的负载超过其额定荷载的90%或由多台吊机联合进行的吊装作业。
3.8交叉作业:
3.9盲板抽堵作业:指设备管道内存有物料(气、液、固态)在一定温度、压力情况时的盲板抽堵,或设备、管道内物料经吹扫、置换、清洗后的盲板抽堵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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