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6:26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7 17:09
犯罪嫌疑人已经送到了拘留所如果犯罪证据确凿是不会出来的,如果仅仅是涉嫌*,未经*判决有罪,不能称*罪。经*判决构成*罪的,也应当先送看守所或监狱,不可能是送拘留所的;如所说的犯罪嫌疑人那也应当送看守所后等待*的最后判决。
法律分析
*罪,犯罪嫌疑人已经送到了拘留所后,如果*罪属实,又有证人证实*,得判刑,是出不来的。*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构成要件的内容为,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行为主体一般是男子,其中单独的直接正犯只能是男子。妇女可以成为*罪的教唆犯、帮助犯,也可以成为*罪的间接正犯与共同正犯。所以,*罪既不是亲手犯,也不是身份犯。是指不法对被害妇女行使有形力的手段,即直接对被害妇女采取打绑、堵嘴、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反抗的手段。*罪中的暴力可以是故意致人重伤的暴力,亦即,行为人故意使用暴力导致妇女重伤,然后实施奸淫行为的,也成立*罪(致人重伤的结果加重犯)。从客观上说,*罪的暴力也可能是致人死亡的暴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论,从重处罚。*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7 18:27
问题不明确!如果仅仅是涉嫌*,未经*判决有罪,不能称*罪!经*判决构成*罪的,也应当先送看守所或监狱,不可能是送拘留所的;如你所说的犯罪嫌疑人那也应当送看守所后等待*的最后判决哦!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7 20:02
不会了,最后一次要判刑坐牢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7 21:53
如果*罪属实,又有证人证实*,得判刑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8 00:01
可能是无期徒刑也有可能是有期徒刑,不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