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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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27 04:38
学籍管理对学生的重要性
从2012年秋季起,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全国联网并试运行。按照《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小学校要为每个在校学生建立全国唯一的学籍编号。一个学生的学籍就相当于一个学生的户口,是孩子在某校就读的合法佐证。
一个学生的学籍信息主要包括个人信息和家庭信息。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住址、籍贯、身份证号码、健康状况、是否留守儿童、联系电话、照片等几十项内容;家庭信息主要包括监护人的姓名、性别、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内容。
学生的学籍号是学籍信息的核心要素,以学生的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小学入学初次采集学籍信息后开始使用。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教育有机衔接,一人一号,籍随人走,终身不变。
关于学生学籍,家长需要知道这些事
学籍管理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全面、全程记录一个学生的成长经历。教育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学籍信息了解每一个学校、甚至每一个学生的实时动态,为各种学生相关的工作提供基础数据信息,如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义务教育阶段教育经费发放、控辍保学、贫困生资助、营养餐发放等,都与学籍信息密切挂钩。
由于各地区、各学校教育存在着发展不均衡情况,一度出现择校热,上级教育部门也可以根据学籍管理制度对这一现象进行适度控制。
关于学生学籍,家长需要知道这些事
二、学籍的建立
最近几年,学前阶段也要求建立学籍。但正式的学籍仍是从小学一年级开始的。
学校按照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所划定的就近入学的学区范围及有关要求招收新生。
小学新生入学时,要将户口本和住房证上交学校审查,学生必须满6周岁(截止到当年的8月31日为准)方能办理小学学籍。审查合格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即取得相应学校的学籍。
初中新生入学时,要将原小学的学生档案、户口及住房证交学校审查,合格后取得入学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即取得该校的学籍。
高中新生根据本人中招报考志愿,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即取得该校的学籍。
在广大农村学校,一般不存在激烈的学位竞争现象,所以新生入学报名时,并不需要住房信息,大都只需要拿户口本到学校即可。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27 04:38
一、学籍的重要性
学籍与学生的入学、转学、毕业、升学等业务办理紧密挂钩,是学生管理的最重要依据。与学生对应的全国唯一识别的学籍号,将从小学一直沿用至研究生教育乃至继续教育,和每一个孩子的教育情况息息相关 ,伴随学生一生。
二、各部门的职责
学校负责做好学生档案材料的建立、审核、管理和毕业证书的发放;学籍信息收集、汇总、校验、上报、更新,应用系统开展日常学籍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领导是主管责任人,学籍管理员是学籍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n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立即改正,并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新生入学后不建立学籍档案的;
二、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或学籍档案的;
三、不及时把学籍变动信息纳入学籍档案的;
四、不及时报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的;
五、学生转学不为其办理转学手续的;
六、不按规定为学生转接学籍档案的;
七、泄露或非法使用学生学籍信息的;
八、擅自更改或处理学生学籍信息的;
三、学籍建立与管理
1、实行秋季入学集中注册制度。学生初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应采集录入学籍信息,从学生入学之日30天内为其建立学籍档案,通过电子学籍系统申请学籍号。学籍主管部门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及时核准学生学籍。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身不变。
2、学籍建立程序
n 小学一年级建立学籍程序是:
n 学校为学生采集录入学籍信息(核实户口本、身份证信息,主要是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出生日期),建立学籍档案。
n 通过电子学籍系统申请学籍号(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身不变,学籍号具体生成规则由*教育行政部门制订。逐步推行包含学生学籍信息的免费学生卡)。 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
n 各级学籍主管部门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及时核准下发学生学籍。
n 学籍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利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查重(重复学籍)。
四、学籍异动
1、学籍变动包括转学、休复学、辍学、退学、升级、留级、跳级、出国、归国、毕(结)业、死亡及其他
2、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
3、学籍异动—省内转学具体流程
(1).接收学校发起申请
(2).接收学校核审通过
(3)接收方主管教育部门审核通过
(4)转出学校审核通过
(5)转出方主管教育部门审核通过
4、学籍异动—跨省转学
具体步骤与省内转学一致,多了一步“跨省转学学生调档”
学生调档同样由接收学校发起申请,转出学校同意,教育部门审核。
5、学籍异动—留级、跳级
中小学校不设留级。跳级设定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对设立跳级的,须建立学生身心发展情况专家测评机制,确认跳级的,由学籍主管部门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