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7:50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1:45
自由的定义是指每个人自我该享有的言论、思想与行为权利。只要不是侵犯*和违法乱纪的行为、言论、思想都有他存在的权利。
不愿意结婚生育、结婚后主动拒绝生育、思想与自然规律不相符合、不爱追求时髦时尚,是每个人的自由权利,没有给人类与社会带来灾难,任何人不应允干涉。
强迫人结婚生育、强迫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要生育、强迫人刻意重视年龄及年龄的增长遵守自然规律、强迫人追求时髦时尚的行为是侵犯*不尊重他人自由的罪恶,不仅不尊重他人的自由,而且还给他人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带来伤害;对不愿意结婚生育的人、结婚后主动拒绝生育的男女双方、思想与自然规律不相符合的人、不爱追求时髦时尚的人进行讥笑、歧视、侮辱、凌虐、*、诅咒并大放厥词捏造罪名栽赃陷害的行为显然是故意伤害的罪恶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他人的自由权,而且还给他人的身心健康与生命造成更严重的伤害,这种恶劣的思想行为显然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是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大家要有清晰的头脑,大家分析一下,那些来诅咒独身主义者、丁克族断子绝孙人类要绝种并鼓动人生育的行为是正确的吗?诽谤思想与自然规律不相符合的人是邪教者并以不择手段对别人歧视、侮辱、*的行为是正确的吗?难道这些思想行为很光荣伟大值得全国人民学习吗?难道这个世界还离不开这样一种卑鄙可耻的人吗?难道这个社会是靠这种卑鄙可耻的思想行为来发展的吗?难道这个社会是这些卑鄙恶劣之人的天下吗?
搞清楚,这个社会永远是正义当道,是决不能容纳这些小人恶人,谁诅咒独身主义者、丁克族是人类绝种的表现,谁才该死。谁胆敢再欺压独身主义者、丁克族、思想与自然规律不相符合的人、不爱追求时髦时尚的人,谁就该受到全国新闻媒体的曝光并进行公开批评,如果造成他人疾病死亡,是该追究刑事责任受到法律的严惩,不仅该赔偿受害者的精神损失费和医疗费,而且还要受到法律的相应处罚,造成他人疾病的罪恶之人是该判处无期徒刑,造成他人死亡的罪恶之人该处以死刑。恶意对独身主义者、丁克族、思想与自然规律不相符合的人、不爱追求时髦时尚的人谋杀暗算的行为是故意杀人罪,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一句话,法律公正严明,就不会有这么多被遗漏的罪恶逍遥法外。
思想与自然规律不相符合,总有它存在的情况、原因和道理的,不能这样不加分析的去诽谤是邪教并恶意的侮辱*。
思想与自然规律不相符合,给人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带来了危害了吗?骗人钱财了吗?请搞清楚邪教的概念是什么再说。
邪教,是指冒用宗教的名义实施诈骗、暴力、*、贩毒、吸毒、卖淫、嫖娼等罪恶为目的而蛊惑人心、拉拢人脉骗取他人及社会群众的钱财,造成他人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受到严重损害、财产损失、家破人亡的教派。
一味固执于自然规律的言论、思想与行为并老是刻意的重视年龄及年龄增长的人,疾病死亡就会跟他靠近并随时成为他身边的杀手,不少人的疾病死亡多半就发生在这种一味固执于自然规律的思想意识和行为所酿出的祸患与悲剧,老是认为人到了某个年龄就必须要谈恋爱、结婚、生育、退休、进养老院、准备好坟墓与骨灰盒期待着死亡到来等,然而头脑里老是产生这些相关的思想意识老是说这些相关的话老是按这些思路去做,这些言论、思想、行为给人带来极大的精神负担与紧张情绪,怎么不会给人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带来危害?
说句公道话,谁认为违反自然规律是犯下滔天大罪,认为自然规律是客观事实并硬要固执于自然规律的思想行为刻意去重视年龄及年龄的增长,希望这种人自己去消化,但是他无权把有关自然规律的言论、思想、行为主宰于他人及社会群众,更不可侮辱*思想与自然规律不相符合的人。把有害人类身心健康与生命的思想言论与行为强加于人已经是侵犯*利的罪恶,对不接受有害人类身心健康与生命的思想言论与行为的人侮辱*,甚至栽赃陷害,就更是罪大恶极,必须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1:45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亲,您好!综合自由是什么意思,自由的意思就是“由着自己”,为所欲为,不受拘束,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对于社会中的个人来说,自由是指他(她)希望、要求和争取的生存空间,是实现他(她)意志的空间。这个空间既包括社会、*、经济、文化、传统等外部条件,也包括个人因素和个人体质、*、财富、表达世界观价值观和理想的*等内部因素。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1:46
自由是对人生的彻悟,必须经过足够多的人生阅历,还需要有足够的分析和判断力来总结这些阅历,从中得到感悟。人们常常说没有绝对的自由。所以,真正的自由是知足,舍得。这不是消极的人生态度,并不是告诉我们不应该去追求。人生如列车,不可能总是停止不前,也不可能总是快速奔驶,中间的车站就是给你休息的地方。在一个阶段,总要舍得,才能享受到自由,然后才能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