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事故报告时,应讲清哪些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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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15:31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事故报告时,应讲清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扩展资料:

特别重大事故由*或者*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负责调查。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未造*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15:31

(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 2) 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 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 5)事故责任的认定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 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15:32

前面两位说的都是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而非事故报告的内容。要注意区分!
事故报告的内容有六条: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项目名称及各参建单位的名称;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以及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3、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
4、事故发生后所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6、其他应报告的情况。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15:32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令第493号)第十二条规定,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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