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4:04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21:07
根据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计算综合所得的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每年60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