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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6年1月5日,沪深交易所发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本次IPO网上发行制度修改为以下几点:
1、取消新股申购预缴款,确定中签数量后再缴款;
2、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申购;
3、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情形的,将被列入*申购名单,自其最近一次放弃认购次日起的180日(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申购;
4、因投资者资金不足而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或根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事先确定的其他方式处理;
5、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2000万股(含)以下且无老股份转让计划的,应当直接定价全部向网上投资者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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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5日,沪深交易所发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本次IPO网上发行制度修改为以下几点:
1、取消新股申购预缴款,确定中签数量后再缴款;
2、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申购;
3、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情形的,将被列入*申购名单,自其最近一次放弃认购次日起的180日(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申购;
4、因投资者资金不足而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或根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事先确定的其他方式处理;
5、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2000万股(含)以下且无老股份转让计划的,应当直接定价全部向网上投资者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