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可以争取不拘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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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的提问,行政拘留可以争取不拘留。一般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70周岁以上的;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情形下,是不执行行政拘留的。
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遵守纪律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提高遵守纪律的自觉性,养成遵守纪律的习惯,加强纪律观念,敢于同一切违反纪律的现象进行斗争,是组织纪律修养的重要内容,是促使社会风气根本好转的基本措施之一。
社会主义法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活动准则。它在国家生活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担负着重大的任务,起着广泛的作用。遵纪守法是我们每个公民的义务,希望您永远不要触犯法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二条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人身自由1日,折抵行政拘留1日。
第九十三条*机关查处治安案件,对没有本人陈述,但其他证据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可以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但是,只有本人陈述,没有其他证据证明的,不能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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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这边已经看到您的问题了。

不拘留情形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70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五)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六)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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