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筒灯的标准是什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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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8:11

筒灯企业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筒灯的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室内的筒灯系列.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 QB1551-1992 灯具油. QB/T1553-1992 灯具瓦楞纸箱包装漆涂层 GB/T 2828-1987 逐及抽样表 GB/T 3741-1999 灯具电镀化学覆盖层 GB 7000.1-2002 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 GB/T7000.12-1997 嵌入式灯具安全要求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 GB/T 2829-1987 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 GB7001-1986 灯具外壳防护灯具的安全要求 GB7000.18-2003 钨丝灯用特低电压照明系统安全要求 GB9467–1988 标准室内灯具光等级分类 GB7000.6-1996 内装变压器的钨丝灯度测试 3.分类与命名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 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 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技术条件 3.1 灯具分类,(应用 GB7000.1 第 2 章),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质量评定规 则,标志,包装,运 输和储存.表 1. 表 1 灯具分类 灯具名称 RDF RDH RDS RDG 防触电型式 I类 I类 I类 I类 III 类 灯壳 IP 20 20 20 20 20 电箱 IP 20 20 20 20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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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产品命名,参见《盛百硕照明灯具型号命名规则》 4.要求与试验方法 4.1 外观 4.1.1 灯具表面油漆层质量应符合标准"QB1551-1992 灯具油漆涂层"及 GP《烤漆件企 业标准》,灯具使用环境 I 类. 4.1.2 灯具的电,化学复盖层应符合标准"GB/T3741-1999 灯具电镀化学覆盖层"及 GP 《电镀件技术标准》,灯具使用条件 II 级. 4.1.3 灯具的防护玻璃应无划伤, 缺角, 气泡或结石等缺陷. 用目测法检验. 具体见 GP 《钢 化玻璃企业标准》.
4.2 尺寸,结构,材料 4.2.1 灯罩 筒灯的灯罩一般为铝旋压成形,阳极氧化处理,具体要求参见 GP《反射罩技术标准》. 4.2.2 面板(环) 面板(环)是嵌入式筒灯安装时与天花板相配合或相接触的零件,一般要求其安装配合面 的平面度误差在 0.2~1mm,如图纸有要求时,以图纸要求为准. 4.2.3 安装卡件 安装卡件包括灯体与天花板的安装扣,及灯罩与灯体的安装卡片. 1) 安装卡件必须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或弹性,在一般正常安装时不应有明显的不可复原性 机械变形;保证安全可靠. 2) 安装卡件设计的应能方便操作,而不会损坏. 3) 不锈钢材质要求参考 GP《弹簧(片)用不锈钢材企业标准》,如图纸有要求时,以图 纸要求为准.
4.3 灯具通电亮灯试验 灯具按表 3 接上相应的附件(镇流器,变压器,灯泡),在电源电压 220(1+0.05)V/50Hz 电源电压下,在专用的自动测试箱上能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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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灯具的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应符合标准"GB7000.1-2002,GB 7000.12-1999 嵌入式 灯具安全要求";低压卤素筒灯应符合标准"GB7000.18-2003 钨丝灯用特低电压照明 系统安全要求";光学性能的测试,应符合标准"GB9467–1988 标准室内灯具光度测试" 此项测试仅在新品鉴定时考核.
4.5 高压试验和绝缘电阻试验 4.5.1 高压试验 灯具产品进行型式试验和灯具确认检验时,高压试验按 GB7000.1 规定.灯具日常生 产期间的高压试验: 试验高压大于 1500V (AC 或 DC)作用时间 1S, , 泄漏电流小于 5mA. III 类灯具不进行此项试验. 4.5.2 绝缘电阻试验 灯具产品进行型式试验和灯具确认检验时,绝缘电阻试验按 GB7000.1 规定.灯具日 常生产期间的绝缘电阻试验:试验电压大于 500V DC,作用时间 1S,绝缘电阻大于等于 2MΩ. III 类灯具不进行此项试验.
5.质量评定规则 5.1 检验分类 产品的质量评定规则包括二类检验:鉴定检验和质量一致性检验. 5.2 鉴定检验: 鉴定检验是用某型号的若干样品进行的一系列完整的检验,应包括本标准鉴定检验规 定的所有试验项目. 其目的在于确定该产品的设计是否符合本标准要求和制造者是否有能力生产符合本标 准要求的产品. 5.2.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鉴定检验: a.新产品的技术定型鉴定; b.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c.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及零部件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5.2.2 鉴定样品可由生产厂在试制产品中选送,试验项目在单一样品上进行. 5.2.3 鉴定检验的项目和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第 4.1,4.2,4.3,4.4,4.5 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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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 鉴定检验所有项目都通过,判合格. 5.2.5 不合格的产品,经生产厂改进后,可重新提交检验.重新检验时,可对不合格的项 目进行检验,几次检验汇总,全部试验项目均通过鉴定检验,可判鉴定检验合格.但第一次 鉴定检验和最后一次重新提交鉴定检验的时间不得超过半年.
5.3 质量一致性检验: 质量一致性检验由"逐批检查"和"周期检查"组成. 5.3.1 逐批检查 5.3.1.1 每批产品必须由质量检验部门进行逐批检查,合格后,方可出厂.逐批检查分为全检 和抽检. 5.3.1.2 逐批检查中全检项目在专用的自动测试箱上,通电亮灯试验.(应用本标准第 4.2 条). 5.3.1.3 逐批检查的抽检按 GB2828 的一次抽样方案进行,抽检样本应从通过全检的灯具中 随机抽取.采用特殊检查水平 S-3. 5.3.1.4 逐批检查的抽检项目,顺序,合格质量水平按表 3 进行.批质量以每百单位产品 的不合格数表示. 5.3.1.5 若逐批检查不合格,则该产品应由制造厂隔离后进行 100%的挑选,挑选后再次检查, 再次检查只允许进行一次,并附有该批产品挑选后不合格数量及原因的简要说明. 若再 次提交检查后,仍不合格,则应停止交收,此时应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该批产 品的办法. 表3 序号 1 2 3 4 5 6 7 8 5.3.2 周期检查 5.3.2.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周期检查: 检验项目 外形尺寸,装配外观 标志外观 油漆外观 电镀层外观 调节装置 常态绝缘电阻 常态介电强度 通电亮灯试验 要求及试验方法 本标准第 3.1 条 GB7000.12 第 5 条(低压卤素筒灯参照 GB7000.18 第 6 条) GP 烤漆件企业标准 GB7003 第 3.1;4.1 条 GB9467–1988 本标准第 4.5 条 本标准第 4.5 条 本标准第 4.2 条 AQ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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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生产时,所有产品由公司试验室至少一年一次检测,未通过 3C(CQC)认证的产 品,每两年送国家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b.逐批检查结果与上次周期检查的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c.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d.批量生产定型时; 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5.3.2.2 周期检查按 GB2829 的规定进行,采用一次抽样方案,判别水平 I. 5.3.2.3 周期检查前,所有检查样本应按逐批检查项目进行 100%的检查,若发现不合格,则以 合格品换取,同时分析原因,载入周期检查报告,但不作为周期检查结果的鉴定依据. 5.3.2.4 周期检查的检验项目,顺序,不合格分类,不合格质量水平(RQL),抽样方案按 表 4 规定进行.批质量以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数表示. 5.3.2.5 若周期检查不合格,产品停止交收,并将已验收而未出厂的产品停止出厂;再由制造 厂采取有效措施,直到周期检查合格后,才能恢复交收. 5.3.2.6 经过周期检查的样品,不得作为合格品出厂 表 4 灯具试验要求及方法 序号 检验项目 要求及试验方法 RQL 样品 大小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标记试验 机械强度 灯具结构 电镀层性能 烤漆层性能 耐久性和热试验 防尘和防水 橡胶件老化试验 泄漏电流 接地规定 GB7000.12 第 5 条 (低压卤素 筒灯参照 GB7000.18 第 6 条) 应用 GB7000.1 第 4.13 条 GB7000.12 第 6 条 (低压卤素 筒灯参照 GB7000.18 第 7 条) 应用本标准 4.1.2 条 GP 烤漆件企业标准 GB7000.12 第 12 条 (低压卤 素筒灯 GB7000.18 第 13 条) 应用 GB7001.1 第 9 章 应用 GB9467-1998 3 应用 GB7000.1 第 10.3 条 应用 GB7000.1 第 7 章(III 类灯 30 具无需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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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定数组 不合格 Ac Re 分类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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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B
耐热,耐火,耐电痕 应用 GB7001.1 第 13 章 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 应用 GB7000.1 第 10.2 条 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应用 GB7000.1 第 11 章 0 1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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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 应用 GB7000.12 第 10 条(低 压卤素筒灯应用 GB7000.18 第 1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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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触电保护
应用 GB7000.12 第 11 条 (低 压卤素筒灯应用 GB7000.18 第 12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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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线端子和电气连接 应用 GB7000.1 第 7 章(低压卤 素筒灯应用 GB7000.18 第 10 条)
注:应另外封取零件 3 件 6.标志 6.1 产品标志 在灯具电箱内既定的位置上贴盛百硕科技有限公司统一格式的铭牌. 铭牌上内容如下:盛百 硕科技有限公司商标,防护等级,电源电压和频率,产品 10NC 代码,适配光源,产地, 厂名,生产年月. 6.2 灯具包装标志 6.2.1 灯具外包装标志必须符合盛百硕科技有限公司"运输包装"规定的图案和颜色. 6.2.2 灯具外包装纸箱一侧面贴一张标贴,标贴内容如下:灯具型号,灯具名称,包装数量, 电源电压和频率,产品 10NC 代码,生产厂名,盛百硕科技有限公司商标. 6.3 产品随带文件 a.安装说明书; b.在镇流器和触发器上印有电器接线图; c.产品合格证(有产品生产日期和检验员印章). 7.包装,运输,储存 7.1 灯具用瓦楞纸箱包装,并按金超霸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统一规定捆扎. 7.2 运输和储存应符合 QB/T1553-92 第 4.6;5.6 条的规定. 7.3 灯具的存放期不得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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