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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学制实施12年义务教育,含小学6年、初中3年、高级中学(含高级职业学校)3年。
2、医疗卫生:1995年起实施全民健康保险制度,向全体民众提供全方位的医疗服务及保障。
《全民健保法》规定只要缴纳保费就可享受医疗保险,保险费为投保金额的4.91%,其中只规定了投保金额的上限为60800元(新台币,下同),保费分担比率为雇主负担60%,*负担10%,民众自付30%。
在居住满4个月的外籍学生、*配偶都可以全面纳入健保体系;人口数在3人以上的家庭,只要交3个人的保费,全家都可享有健保。
3、社会保障体系
台当局于1999年初首度开办“劳工保险失业给付”,规定若被保险人正处于失业状态,且保费已缴满1年,可立即领取失业金。
领取的失业金额为劳保投保薪金的50%,以最高投保薪金4.2万元为例,失业劳工每月可以领取2.1万元;最低投保薪金为15840元,劳工可以领取7920元,每半月发给一次。
新通过的“就业保险法草案”则将失业金从劳保体系中分出来,规定凡年满15岁以上、60岁以下的本地劳工均纳入强制加保对象,劳工负担的保险费率为当月投保薪资的1%至2%,费用从劳保中移拨,不必另交。
4、水电
水费全免,电费非常便宜(每度大约相当于几分人民币),天然气很多地方都全免,冬天的暖气基本也相当于不收费。
扩展资料:
通过的“就业保险法草案”则将失业金从劳保体系中分出来,规定凡年满15岁以上、60岁以下的本地劳工均纳入强制加保对象,劳工负担的保险费率为当月投保薪资的1%至2%,费用从劳保中移拨,不必另交。
老人享有不少福利津贴
补助老人生活的津贴也不少,如“荣民”(随*逃台的退伍军人)就养金受益人数高达71万,一年约支出200亿元;老农津贴受益人42万,一年支出142亿元;中低收入户的老人生活津贴受益人数15万,一年支出105亿元。
也有由各县市自行发放的“敬老津贴”,规定每月发给65岁以上的老人生活补助金3000元。但是从1993年实施至今,没有几个县市有始有终,大部分都因财力不支,有些暂停发放,有些变相减少。
目前,在尚未享有任何保险(军、公教、劳保)及津贴照顾的老年人约有40余万人。为此,台当局拟定了一个“老人福利生活津贴发放实施计划”,自2002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该计划规定,年满65岁以上未领任何津贴者,每月可领取3000元。
儿童照顾方案出台
幼儿园教育一向不属于义务教育的范畴。为此,台当局于2001年3月27日公布了“儿童照顾方案”,规定自2001年至2004年(陈*当政时期)。
未满5岁就读私立幼稚园、托儿所的儿童每学期发给5000元幼儿教育券;另外,免除3岁以下幼儿的部分就诊费用。目前岛内3岁以下幼童有86万人,预估当局一年将花费17亿元的补助。
近几年来,随着朝野政党竞争日趋激烈,为了捞取选票、吸引选民,朝野双方不顾经济现实,竞相提出各种福利*。这不仅使*财政不堪重负,也不利于整体经济的发展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人享有哪些福利(独家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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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
学制实施12年义务教育,含小学6年、初中3年、高级中学(含高级职业学校)3年。
2、医疗卫生
1995年起实施全民健康保险制度,向全体民众提供全方位的医疗服务及保障。
《全民健保法》规定只要缴纳保费就可享受医疗保险,保险费为投保金额的4.91%,其中只规定了投保金额的上限为60800元(新台币,下同),保费分担比率为雇主负担60%,*负担10%,民众自付30%。
在居住满4个月的外籍学生、*配偶都可以全面纳入健保体系;人口数在3人以上的家庭,只要交3个人的保费,全家都可享有健保。
3、社会保障体系
台当局于1999年初首度开办“劳工保险失业给付”,规定若被保险人正处于失业状态,且保费已缴满1年,可立即领取失业金。领取的失业金额为劳保投保薪金的50%,以最高投保薪金4.2万元为例,失业劳工每月可以领取2.1万元;最低投保薪金为15840元,劳工可以领取7920元,每半月发给一次。
新通过的“就业保险法草案”则将失业金从劳保体系中分出来,规定凡年满15岁以上、60岁以下的本地劳工均纳入强制加保对象,劳工负担的保险费率为当月投保薪资的1%至2%,费用从劳保中移拨,不必另交。
4、水电
水费全免,电费非常便宜(每度大约相当于几分人民币),天然气很多地方都全免,冬天的暖气基本也相当于不收费。
扩展资料
社会福利工作的五点指示
社会福利措施之一。1966年7月8日,蒋介石发布指示;
1、解决实施都市平均地权以来的问题;
2、社会福利机构应救济最困难的人;
3、省计划过于繁琐,应当集中,不要把日常社会工作当作福利工作;
4、工作以都市为重点,做好5大都市(台北、基隆、高雄、台中、台东)工作,省*监督各县;
5、贫民救济所设在贫困区以救济贫民。
低收入户(贫户)
按照1965年颁布的《省社会救济调查办法》规定,对贫困户界定如下:一级贫困户——全家人口均无工作能力,无收益,平时靠救济为生;
二级贫户——全家人口中有工作能力者未超过总人数的四分之一,而其家庭总收入未超过全家最低生活费用二分之一;
*贫户——全家人口中有工作能力者未超过总人数三分之一,而其家庭总收入未超过全家最低生活费用三分之二者(最低生活费用,按1967年*规定,每人最低生活费为新台币200元)。
1978年,为适应地区人们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又将标准修正,按照修正后的“省社会救助调查办法”规定,所谓低收入,指家庭总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超过最低生活费用者。
其最低生活费用由省*参照前一年公布的家庭每人平均所得三分之一范围内确定,有以下条件者可向乡镇区公所申请教助,报请各县市府核定:
1、全家人口均无工作能力,无收益及不动产,不靠救助无法生活者;
2、全家人口中有工作能力者未超过三分之一,家庭总收入平均分配全家,每人每月未超过最低生活费用三分之二者,特殊情况特殊处理。1981年最低生活费标准订为新台币1300元。
根据有关统计,低收入户自1967年的109478户(634095人)减少到1979年的25765户(108667人)。
从其分布看,工业化都市化程度较高的台北、台中、台南、桃园等地,低收入户人口比例小。而云林、南投、花莲等工业化程度低的县市,低收入户人口比率相对较高。相对应的,低收入户人口的教育程度也较低,健康状况较差。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参考资料人民网-人享有哪些福利(独家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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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的福利应该是全民健保和国民年金吧
退休後的人民每月拿2000人民币,看医生也只要30人民币(含药费)
不过如果说外籍新娘的话。。。应该都享受不到,除非呆久了有国民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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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蛮多,但如果是*新娘,好像很多福利都享受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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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很多嘛、、不知道你说哪方面的追问就是嫁过去能享受的普通居民社会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