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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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3 21:43
药品是个*性市场,尤其各种目录的市场准入门槛显得对药企或代理商极其重要。什么国家医保目录、地方医保增补目录、国家基药目录、地方增补目录、国家低价药目录、地方增补低价药目录、部分省的农保目录等等各种目录争霸,有交叉重叠,眼花缭乱。现在各省随着大病医保的逐步推进,那么必然各地会有个大病保险药品目录。
大病保险特殊药品目录
大病保险特殊药品目录攻略
对于大病保险特殊药品目录一直都是人们了解的甚少的知识,现在就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大病保险特殊药品目录
大病保险特药一共有16种,包括:
1、用于治疗慢性髓性白血病的甲磺酸伊马替尼(胶囊、片剂)、达沙替尼、尼洛替尼,
2、治疗乙型血友病的注射用重组人凝血因子Ⅸ,
3、治疗结直肠癌的贝伐珠单抗,
4、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盐酸埃克替尼(7片装和21片装)、吉非替尼、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
5、治疗HER2阳性乳腺癌、HER2阳性胃癌的注射用曲妥珠单抗,
6、治疗淋巴瘤的利妥昔单抗,
7、治疗多发性骨髓瘤、套细胞淋巴瘤注射用硼替佐米,
8、治疗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的地西他滨,
9、治疗肢端肥大症、类癌的注射用醋酸兰瑞肽,
10、治疗高磷血症的碳酸镧咀嚼片。
二、大病保险特殊药品及限定支付范围
大病保险特殊药品特指不在《**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之内,但对治疗重大(罕见)疾病临床必须、疗效确切、价格昂贵、且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通过谈判机制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药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已确定的特药品种有格列卫等15种,各经办机构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扩大和调整。
三、特药的保障对象和大病保险待遇
(一)特药的保障对象
特药的保障对象为大病保险保障范围的参保人员中符合特药使用适应症的患者。
(二)特药的大病保险待遇
特药的大病保险待遇,包括大病保险支付待遇和按省协议约定从相关药企或慈善机构获得的无偿供药待遇。
1、大病保险支付待遇:参保患者发生符合规定的特药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合并计入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补偿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大病保险按下列比例予以支付:3万元至6万元部分,支付50%;6万元以上部分,支付60%。
2、无偿供药待遇(无偿供药期):根据省协议约定,有部分特药在使用一定疗程后,药企或慈善机构可无偿提供后续治疗用药待遇。参保患者因治疗所需达到无偿供药条件后,向特药定点配送药店申请无偿供药,大病保险基金和患者个人均不再支付特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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