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房产由儿子继承需要怎样办理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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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07 15:39

父亲去世房产由儿子继承房产需要手续,第一步先要对继承的房产进行评估,然后到公证处办理房产公证;再然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最后等证书下来即可,办理房产继承还需要根据房产缴纳遗产税。
法律分析
父亲去世房产由儿子继承手续,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子女是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是不需要缴纳房产契税的,如果该房产已经满五年,那么该房产不需要缴纳房产个税等。继承的房产不可以直接的进行转增,需要继承人办理继承之后,在进行转赠。房产过户是没有具体的时间*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规规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07 15:40

父亲去世,没有遗嘱的,继承人包括:母亲,父亲的所有子女(女儿也有继承权),还在世的父亲的父母。

儿子只是继承人之一,如果由儿子一人继承,需要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是其他人都没有、都不在世了。

如果只有儿子一个继承人:儿子带父亲的死亡证明、自己的身份证、房产证、其他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等,到房管局过户到自己名下。现在可能会要求先做继承公证,如果不急可以等一段时间,强制公证的规定可能取消。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07 15:40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我是百度平台的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

提问我父亲去世房产继承如何办理,我妈健在,家里有三兄弟,父亲给我留了遗嘱

回答从您说明的情况来看,根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因此从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该条文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该条文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该条文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对于继承的诉讼时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因继承等民事纠纷而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且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所以您这个情况,只需要按照法定继承来继承份额就好。

遗嘱是否真实,是需要去鉴定和认定的。您如果不认可遗嘱的内容,可以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提起诉讼。在*诉讼中,可以直接主张鉴定遗嘱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对遗嘱有异议是谁举证的问题,在遗嘱继承诉讼中,主张遗嘱继承的一方当事人并不需要对遗嘱成立的所有要件负举证责任。他只要证明所主张的遗嘱的确是存在的,并且在形式上是符合法律要求的,如因自书遗嘱是否为伪造而发生争执时,该当事人应对遗嘱是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负举证责任;对录音遗嘱的真实性发生争执时,该当事人应提出两个以上的见证人等。因此,我们对遗嘱有异议的话,提起鉴定是需要对方证明是真实有效,我们只需要提出异议就好。如果我们认定了遗嘱在形式上合法的话,我们对遗嘱人行为能力、遗嘱人意思表示的真实性提出争执,我们应当对遗嘱人无行为能力,或者遗嘱是受胁迫、受欺骗所立负举证责任。另外,如果我们主张遗嘱已被篡改,我们就应对篡改遗嘱的事实负举证责任。因此您可以参考一下,是否由上述的情况,如果有,那么这个遗嘱的效力就得以确认了。

对于您上述的问题,由于与法律服务相关的问题有具有相当的专业性,也就是对律所特定领域的专业要求比较高。所以呢,您方便的话可以透露一下您现在遭遇到的纠纷或困扰是什么,以便我给您提供恰当的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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