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那是九月的一个艳阳天,也是我转学到新学校的第一天。在家吃过午饭,临出门前,我妈又给我塞了两个刚炸好的鸡腿。
“拿着,好事成双。”她不由分说地递给我。在我印象里,她总是这样,热衷于场面话,每一句都好得难以拒绝。
我知道自己不能再吃了,但看到那金黄酥脆的外皮,便像着了魔似的,完全控制不住自己啊。而接过鸡腿的那一刻,我也算认清了现实,13岁的我,长到150斤不是没理由啊。
但那又怎样呢,鸡腿又没错。
于是我接过鸡腿,美滋滋地边走边啃。那感觉,像海浪翻过脚丫,像雪糕化在嘴里,妙得不可言喻。就这样拐过几条巷子后,我走到了宽敞的主道上,放眼四周,全是白色衬衫配黑色长裤的学生。
他们成群结队,三三两两走在一块,一路上谈笑风生,好是热闹。混在他们中间的我,是多么的格格不入,倒不是我孤身一人显得落寞,而是他们手里都拿着手机,可我手里只有炸鸡。
想到此,不禁有些伤感。望着手里吃剩的鸡腿骨,我黯然地一口咬下,带着一腔悲凉不情愿地吮吸起来。
就这样凄凉地行走着,在拥挤的自我世界里沉沦。我关注着过往的每一辆车,试图在车窗的反影里窥探人间美色。那丰满的曲线,那深邃的眼神,那优雅的咀嚼动作,那频频出现的女孩……
有个女孩在跟着我!我如梦惊醒,浮想联翩,思绪万千。
从镜中观测,女孩长得有鼻子有眼,甚是可爱。于是我暗暗在心中酝酿,准备找一个时机,与她来一次浪漫的邂逅。由于还是第一次想这些事,我的心跳不由得加快起来,而且越想便越紧张,于是我索性一咬牙一跺脚,猛地回身,憨态可掬又不失风趣地说道:
“你跟了我一路,是要急支糖浆吗?”
这一切发生得如此之快,猝不及防,她便像守株待兔里的傻白兔,撞上了我这根粗壮厚实的木桩。
“啊——”她发出一声娇喘。
而后,她慌忙地后退两步,以一种惊愕的眼神瞪着我,而后又娇羞地垂下头,像撞晕了的小兔一般,跌跌撞撞地跑开。由于她穿着校服,片刻间便消失于人海,徒留我,迎着懒懒的暖风,静默地独自遥望。
空气中弥散着她的气息,我闭眼轻嗅,竟感到有些熟悉,像是炸鸡撒了点孜然,如斯美妙。
于是后半程,我脑中不断闪过她娇瘦的身影。纯白的衬衫掩映着似有若无的曲线,阳光洒落在她牛奶般纯稚的脸庞上,双眸似春水般灵动。我开始用意念勾勒画面,在幻想里我们四目相对,顷刻间,便觉得自己已淹进了春水里,窒息着见证了万物生长,隐忍着一份难以自持的肿胀。
我有一种强烈的预感,我们必将再见,并就此演绎一段可歌可泣的故事。
02
果不其然,当我们再次相遇时,我正躺在地上,险些泣不成声。
就在她消失后不久,四周开始变得喧闹,不断有人往巷子里跑,并时不时地嚷上几句“打架”和“女孩”之类的词。在我的认知里,女孩打架是不会舞拳头的,多半是抓头发和扯衣服,打得激动时,难免会走光,十分不雅。
想至此,我便也拐进了巷子。
巷子的不远处,围着一堵人墙,最外围的人一个劲地往里挤。那时,我清楚地听到,有个小恶魔在我耳边鼓吹着,“再不去看,可就穿上了哦。”于是,我便急不可耐地往前冲,像保龄球冲向球瓶,势不可挡。
人群中有人回头望了一眼,便像见了鬼一样大喊,于是原本密不透风的人墙中间,瞬间腾出了一条道。起初我还兴奋,然而当那几个光膀子的青年出现在我面前时,我不禁心口一凉,在惯性的支配下,跌在人群中央。
很显然,周围没有扯衣服的女孩,顶多有四五个没穿衣服的社会小青年,以及一个趴在地上不吭声的家伙。离我最近的,是个染着一头黄毛的男子,他不屑地对地上的家伙讽道:
“哟,你小子还有帮手呢!”
更显然,他对我产生了不该有的误会。只见他说完,便开始朝我走来,面目狰狞,丑陋不堪。危急时刻,我的求生欲激发了我的想象力,就在他离我只有一巴掌的身位时,在我脑中有一道白光闪过。
我灵巧地挪了个身位,指着地上的家伙,气冲冲地大骂:“杨傲天!你他妈也有今天!我早就看你不爽了,看你一天天那嘚瑟样,真是欠揍!”
我骂得满脸通红,唾沫横飞。
“什么杨傲天?”黄毛拧着我的衣领怒问道。
“啊!对不起,原来认错了!”我堆起笑容,乐呵呵地赔不是,“大老远听见有人被打,我以为是杨傲天那小子呢,真对不住啊大哥,误会一场。”
说罢,我轻抚他的手腕,笑容如花绽放。
见他稍稍松手,我便以为一切尽在掌握,心中不禁暗喜。而就在我即将全身而退时,一直在地上不吭声的家伙,竟然开口说话了。
“大胖!”他歇斯底里地喊着,颤抖的声音里饱蓄着深情,“这不关你事,你快走啊!”
什么玩意儿?我难以置信地望向他,再三确认,他妈的,那小子真的在看我!
顿时,我觉得晴空里有一阵巨大的黑影卷过,夹杂着悲壮的雷吼,“你他妈玩我呢!”黄毛怒不可遏地发出野兽般的嘶吼。
尽管暴雨呼之欲来,但我依旧坐怀不乱,以一种纯澈如水的眼神看着黄毛,“大哥!虽然我长得这么胖,但如果我跟你说我真的不叫大胖,你会信的吧?”
好吧,黄毛不信我,他信我大爷。
只见一记沙包大的拳头朝我舞来,在空中快速地划出一道令人窒息的轨迹,不偏不倚地在我左脸处精准打击。“啊——”伴随着竭力的哀嚎,我被重重地甩在地上。落地的那一刻,我狠狠地瞪着那家伙,而那家伙也在痴痴地望着我。
确认过眼神,那家伙真他妈不是人!
在那之后,我很主动地抱头缩膝,乖乖地和那家伙一块挨打。然而出乎意料的事,明明屠宰场里有两个猎物,他们偏偏只打我这只,丝毫没理会那家伙。我简直咽不下这口气,就因为我软绵绵就要一直打我吗?
然而不咽又能怎样呢。想到这,我又乖乖地咽下了这口气。
一顿群魔乱舞之后,他们像是打累了,擦了擦手上的油脂,一脸嫌弃地走了。不久,人群也渐渐散去,整个巷子又回归到死一般的寂静当中。
“对不住啊兄弟!”半晌,他挣扎着爬起,毕恭毕敬地向我道歉。
“嘘,死人不能说话。”我没看他,只是觉得浑身的脂肪都在灼烧,火辣辣的疼。
“兄弟你想想,刚才那些拳头如果打我身上,我这小身板必死无疑。多亏有你,我们都活下来啦。”他还有些庆幸,完全忘了我本来可以躲在人群里美滋滋地围观,而不是躺在地上被别人围观。
于是我冷漠而愤怒地说道:“不!等我爬起来,你就死了!”
接着我尝试收缩膝盖,准备爬起来狠狠揍他一顿。然而就在起身瞬间,我犹如电击一般,全身酥麻,膝盖刚撑起一半,便又重重地倒下。
“兄弟,在哪儿跌倒,就在哪儿躺一会儿吧。”说罢,他又躺回地面,紧挨在我身边。我们就像两串烧烤,在发烫的水泥地上,品尝着成熟的味道。
原本,我心里还憋着一股怒火,但看到他这么愚蠢的行为后,便也全消了。我胸襟无涯,没必要跟个智障较劲。
“喂!你叫什么?”我扭过头,以近乎冷漠的语气问道,“还有他们为什么打你啊?是因为你蠢吗?”
“丰禾。”他秒变笑脸,笑嘻嘻地看着我说,“至于为什么打我,老实跟你说吧,那几个丑东西,明显是看我帅啊。你懂的,长得丑的人,心眼都小。”
我他妈怎么就懂了?一听这话,我暴脾气又上来了,抬手就是一巴掌打他脑门上。
“兄弟你……”他一连疑惑地看着我,表情不算痛苦,看来是打轻了。
“我就想验证下你的话,看来你说得有误啊,你果然心眼不小。”
他愣了一会儿,然后像是拧了发条的公鸡,咯咯咯一直笑不停。不一会儿,我也被那魔性的笑声传染了,寂静的巷子里,开始回荡着诡异的笑声。而就在我们都还沉浸在彼此的笑声中时,在我视野的正前方,走来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我倏地停住,用手揉了揉眼睛,再三确认,发现正是那只逃走的小兔子。
不一会儿,丰禾也注意到那个女孩。与我的惊讶不同,他显得更为自然,不紧不慢地爬起,拍了拍灰尘,笑盈盈地冲她说道: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
她眉目微蹙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从口袋里拿出一包纸巾,从中抽了一张,递到他的面前。
“我手疼,你帮我擦擦吧。”说完,他真的恬不知耻地把脸凑过去了。那一刻,我心犹如刀割,没想到再次重逢,竟要看她与别的男子恩来爱去。
“朋友!”我大吼道,“这里还躺着一个呢,你这个行为不厚道啊!”
“哦——”他恍然惊醒,连忙将我扶起,一脸贱笑地跟我赔不是。
“介绍下,她叫小婉。”她指着女孩说道。
那一刻,看着风和丽日的天空,我心中有了一丝慰藉,还好她不叫小丽。
03
“是我妹妹。”经过一轮大喘气,他才缓缓补充道。
而听到这句话时,我突然有一种从地狱直上天堂的感觉,像梦幻一般美妙。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丰禾念初三,而小婉念初二,与我一个年级。
“那你转到哪班啦?”回校的路上,小婉轻声细语地问我,带着甜甜的笑。
“转到一班了,因为我妈觉得一马当先好兆头。”我腼腆地说道,“那你呢?”
“我六班……”她的声音更柔了,像是有些遗憾。
之后,他们简单地向我介绍了学校的情况,便各自去了班级。我站在楼梯口,看着小婉往走廊的另一头走去时,我便笃信,我绝对要转到六班。
“一班寓意多好啊,为啥要转班级?”我妈不解地质问我。
“因为六六大顺比一马当先的寓意更好呀。”我胸有成竹地回道。
我知道,场面话是我妈逃不过的劫,她找不到理由拒绝。
于是第二天我便办了手续,顺利地从一班转到六班。刚走进教室,我的目光便坚定地落在第三组第二排,而她在惊讶地看着我。
站在讲台上,我丝毫没有紧张感,而是风骚地开始自我介绍。
“同学们好,我叫刘邦。刘是汉高祖刘邦的那个刘,邦是硬邦邦的邦。”
果不其然,这波风骚的操作引得大家哄笑不止。
介绍过后就是安排座位,而性别和体型的原因,注定我不可能像校园小说男主角那样,如期与女主角成为同桌。最后,我被安排在了最后一排,与她相隔甚远。所幸角度还不错,斜视正好迎上她的侧脸,美得十分纯粹。
而她,也像是有了预感,总会在不经意间回头,含情脉脉地望向另一边,偷偷注视晨浩。
04
晨浩是我们班长,长得有点小帅,一看就是那种不正经的帅。
为了知己知彼,我倒是屈尊跟他玩过一阵,还真被我猜对了,生活极度不检点,典型的浪荡子形象。奈何,我看穿了他,小婉却看不穿,每日依旧痴迷于偷窥他。
为了挽救小婉于火海,我打算找丰禾帮帮忙,毕竟亲兄妹,也算知根知底了,怎么也知道一些对方的喜好。比如她喜欢什么类型的男生。
“帅的!”当我们一块站在走廊尽头时,丰禾斩钉截铁地说,“起码要像我这样。”
“那我觉得我们不相上下啊。”我不甘示弱地压上。然而这话一出,我俩都懵了好一会,彼此都在心中盘算,这话究竟更伤害谁。
显然,以我俩的智商是理不出头绪的,就且当相互吹捧吧。
“那潜力帅算不算呢?”我继续追问他。
只见他眉头紧锁,脸上写满了无知。
“就是跟潜力股一个意思。比如之前因为某些短暂性因素的存在,而使一个人看起来稍微有些美中不足,但只要那些因素没了,他就能惊艳四方。”
“你是指自己吗?”他以一种豁然开朗的口吻指着我问道。
“你可以单方面这么认为,而我也会原谅你的无知。”我不屑地回应他。
“这么会原谅人,是因为你心宽体胖吗?”他贱贱地看着我笑道。
我他妈是看明白了,这小子当初被人打,这嘴绝对功不可没。
借着身体优势,我转身就给他一个父爱如山的拥抱,紧紧地裹着他。
“错了错了……”他哀嚎求饶,“放开我,跟你说个正事,关于我妹的。”
“说吧。”我缓缓释力,双手环抱着他,显得有些暧昧。
“她之前跟我说,早在我们见面之前,你俩就见过了。”他扭动身体,试图以瘦弱之躯挣脱钢筋铁骨般的束缚。
“原来她记得这事啊?”我激动不已,索性放开那小子,以一种充满期待的眼神地看着他。
“当然记得咯,你可是第一个让她产生荒唐想法的人。”他挑逗地看着我,眉宇间夹着狡诈。
“哎哟,那可巧了,我那时也产生了不少荒唐的想法呢。”我痴痴笑着,脑中不禁闪过当时的那些画面。
“你的估计没她荒唐。”他摇摇手指,有些不屑。
“那你是不知道我想象力多丰富哦兄弟!”我拍拍他肩膀,笑成一朵喇叭花。
他看着我,轻声咳了咳,“老实说吧,她跟着你,是想看看你能不能遮阳。”
“什么玩意儿?”我情不自禁地脱口而出,呆滞地望着他。
“我说,她跟着你……”他抬高声量,一字一顿地准备复述。
“谁让你重复了!”我朝他胸口就是温柔一拳,“我当然懂,小婉是把我当成了可以与太阳相抗衡的男人吧?”
“你他妈怎么得出这个结论的?完全没这个意思啊……”他神情开始慌张。
“你说得对,这个想法果然荒唐大胆!”我抑不住内心的喜悦,朝他的胸口又是温柔一拳,然后转身准备回班。
“喂!“他轻声喊住我,“看你这理解力,你小子该不会是喜欢我妹吧?”
我楞在原地,耸着肩膀两手一摊,回头以一种极具不屑的口吻说道:
“喜欢你妹啊!”
05
要我说,丰禾那小子真不愧是我视如己出的兄弟,我都说得那么委婉了,他还是看出了我的心思。
这不没过几天,他便找到了我,拍了拍我的肩膀,意味深长地告诉我,小婉的生理期来了。
“你是怎么知道的?”我惊愕地质问他。
他并未立即回应我,而是后撤小半步,朝我嘴角一弯,双指对着双眼,模仿着侦探的架势,中气十足地说:“靠我这双鹰眼一般敏锐的眼睛……”
“哦,厉害厉害!”我突然打断他,然后转身就跑,因为我完全不想给他继续装逼的机会。
他怎么知道的无关紧要,重要的事这件事是不是真的。于是那天上午,我一直在观察小婉,直到她课间操没下去,我才断定这是真的。显然,这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纵使是千般冷漠的人,也会在这一天卸下所有防御。
于是课间结束之后,我便直奔小卖部,买了瓶45°C的阿萨姆奶茶。我将它隐在怀里,感受它如斯美妙的温感,就像拥抱一样温暖人心,令人陶醉。
回到班上时,正巧小婉不在,于是我快速地将阿萨姆藏进她的抽屉里。然而,正在我放完准备抽身离开时,一阵该死而又令人厌恶的声音突然从背后袭来。
“干嘛呢?”晨浩厉声喊道。
想我也是经历过大风大浪之人,怎会被他的质问吓到。我临危不乱,缓缓拿出奶茶,无奈地耸耸肩,“小婉身体不舒服,他哥让我给她送瓶饮料。”
“我哥送的?”不知何时,小婉已站在我身后,十分不解地质问我。
我故作绅士,微微颔首一笑。
“好吧……”她自言自语,随手拿起奶茶,转身递给了晨浩,“我不方便喝这个,不然你帮我喝了吧?”
一瞬间,我感觉天都塌了。
“这个……”晨浩故作犹豫,以一副很为难的姿态接过奶茶,“那好吧,职责所在。”
眼看不仅奶茶被晨浩那小子拿走,连逼都被他装完了,我简直气到发抖。于是我大喝一声,一把抢过奶茶。
“你干嘛啊!”他愣了一会儿,然后傲慢地质问我。
“我……”看着奶茶,再看看小婉,我有了一种泪往内流的委屈,“我怕你拧不开啊。”
无疑,首战惨败。
回到座位后,我越想越想不通,计划明明很完美啊,怎么就败了呢。于是我写了张纸条给小婉,上面只有一个问题,也是本次战役失败的核心问题,为什么她不爱喝阿萨姆奶茶啊?
我将希望寄托于纸上,在众人的传递下,它翻过半个班级交到了她的手上。她回头望了一眼,朝我微微一笑,而后小心翼翼地打开了纸条。只见她眉宇微蹙,短暂的思索后,便开始在纸上挥笔,不一会儿纸条便传了回来。
我迫不及待地打开它,在一行潦草的字迹下,看到了一排工整娟秀的黑体字:“奶茶你买的吧?我哥不会给我买这个。”
顿时,我有了一种被人揭穿的窘迫感。尽管某些时候,我会希望小婉懂我的心思,看到我的诚意和决心,但此时此刻,我完全不想啊!然而,我似乎也别无选择,她笃定丰禾不会给她买,就必然断定是我撒了谎。
事已至此,我只好被动写下一段自白,试图刻画出一个弱小无助却为爱痴迷的狂人形象。
看过我的自白后,小婉只是简单地回了一句,希望放学一块走。而在此之前,我们从未一起走过。第一次和小婉一块回家,我的心如惊涛骇浪中的小船,摇摆得甚是离谱,且经久不止。
我尝试平复心情,以羞怯的口吻问她,“你想问什么,就直接问吧。”
“我还是不信!”小婉扑闪着灵动的双眸凝望我,“我哥怎么就喜欢你了呢?”
我故作无奈地摇摇头,“我也不知道。”
“那你为什么拒绝我哥?”她依旧在凝望我,带着无尽的困惑,试图重新定义我。
“因为我叫刘邦啊。”
“什么意思?”
“硬邦邦的邦。”
她意味深长地看我,像我刚才一样故作无奈地摇头。
“说明我是钢铁直男呀。”说完,我还借势朝她显摆了一回肱二头外的皮层脂肪。
这回,她忍不住笑了。
“你真是个奇怪的人,”她伸手摆弄头发,将飘散的碎发掖到耳后,“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就觉得你很怪。哪有人第一次见面就问人是不是要急支糖浆……”她顿了顿,“不过,算是种幽默吧。”
“那……”我小跑到她身前,憨笑可掬地看着她,“那你现在要急支糖浆吗?”
“要啊!”她干脆利落地说道,她红着脸,竟敢大胆地与我对视。
“你说的哦。”我一边笑一边从书包里掏出了一个精致小棕瓶。
四周顷刻间安静,我静立于前,双手递送。
“你……”她将手悬在半空,犹豫了数秒后,缓缓接过瓶子。
看着她,我忽然有些胸闷,像是有什么东西堵在气管里。于是我尝试深呼吸,在几次换气之后,终于鼓起了勇气,结结巴巴地说,“那天之后我就随身带着一瓶,想着如果有一天可以在合适的场合下给你,那一定很有意义。幸好,今天终于圆了心愿啦,你看看,它都快要过期了呢。”
说罢,我感到呼吸通畅了,轻嗅间,还是那熟悉的气息,如斯美妙。
无疑,我这一段浪漫的告白,必是无情的火种,在她的心底放肆地燃烧,一阵一阵,引得她满面通红,口干舌燥。
于是我乘胜追击,乘热打铁,乘火打劫,一个健步上去抢过了她手中的急支糖浆,深情款款地说,“虽然我是个糙人,日子过得很随意,但请你相信,在一些重大的场合,我还是很浪漫的,比如今天。”
在她惊愕地凝视下,我缓缓打开瓶盖,仰面直视烈日,“我要将它喝进我的胃里,渗进我的血里,与我的血肉一起,铭记这段经历。”
说完,我便将它一饮而尽。
06
后来,我因为服食过量药剂,当天夜里就进了医院。
在医院里,丰禾还算有良心,拎了一个大瓶装的可乐来看我。
他绕着病床缓缓踱步,不停发出啧啧啧的声音。
“小婉怎么没来?”我失落地问他。
他犹豫了一会儿,指了指桌上的大瓶装可乐,似笑非笑地看着我,“她想看你来着,但是知道我拎了大瓶可乐来,她怕你见了,又给仰头一饮而尽了。”
说完,那混蛋终于忍不住了,笑得跟个傻逼一样。
我含怒微笑,将食指置于唇前,嘘了一声,“隔壁床的大叔,听你这么笑,他又要复发了。”
丰禾倒是听话,赶紧捂住了嘴,偷偷凑到我耳边,低声轻问,“他得什么病啦?”
“他家母猪昨晚生小猪时,嗷嗷叫了一晚,结果小猪生完,母猪就死了。他受不了刺激,便有些精神混乱。”
“那跟我笑有啥关系?”
“因为你笑得更猪叫一样。”
他听后仅是愣了一下,丝毫没有惊讶,而是轻哼一声,往我边上一坐,用手敲敲我的额头。
“你干嘛!”我像赶苍蝇一样挥手。
“我就想知道,这里面是装了多少水,才能干出那么蠢的事哦。”
“我知道小婉不会游泳,所以这脑子里,不敢有一点水,就怕溺着她。”说完,我便哈哈大笑,被自己的机智折服。
丰禾不屑地白了我一眼,“骚还是你骚!”
“对了,我那波告白,有没有打动小婉?”
“打没打动我不知道,不过吓是肯定吓到了。”
“她担心我?”
“不是!是你的下巴和嘴角冒出来的深色药水,丑到她了。”
“……”我真想掐死他!
尽管很生气,但还是保持了微笑,“小婉亲口说的?”
“不是!不过差不多那个意思了。我当初就跟你说过了,她现在一根筋,就喜欢帅的。”
“我……”我一时不知怎么回答。
“也许以后就好了,别担心,在那之前,我会帮你盯着她。”他拍拍我肩膀,语重心长地安慰我。
那晚,我和丰禾聊了很多,但多数都是关于小婉。临走前问了我最后一个问题,“你还想继续死皮赖脸吗?”
“当然!不躁动的青春,就像不沾酱的薯条,是没有灵魂的。”
他笑着摇了摇头,交代我注意休息,然后便走了。
那一走,就再也没见过。
我请了一周的病假,回到学校时,小婉的座位上已经空无一物,问了老师才知道,他们举家去了纽约。
后来的十年里,我不曾见过他们,就如凭空消失一般,连点音讯都没有。而那段关于青春的人和事也在岁月的侵蚀下,渐渐淡出脑海,每当想回首这段往事,我都会去翻一翻储物柜里的两个空瓶子。
它们像是另一种陪伴,却又在心里填满了遗憾。
或许,这就是青春吧。
07
“可是这跟你偷药店的东西有什么关系?”民警小陈疑惑地审视他。
“一周前,我似乎是染了风寒,一直咳嗽不止,于是就到药店买止咳药,几乎是下意识,我看见急支糖浆就直接拿走了。”刘邦木然地坐在桌子前,双手搭在腿上,两眼浑噩地回忆着,“原以为那件事早已被时间淡忘,但是当那熟悉的味道触碰我的味蕾时,往事便如洪水猛兽般向我袭来,我完全抑制不住自己,duangduang两口便喝完了。它玩意儿就像古巴雪茄一样,猛抽的后果就是头昏眼花,几近晕倒。”
“也就是说你喝了之后,对那玩意儿上瘾了?”民警小陈依旧摸不着头脑。
刘邦长叹一声,“就是如此。”
“那你直接说不就好了?半个多小时,就说了一大堆无关紧要的事情。”小陈打着呵气,双眼昏沉地看着他。
“对不起。”他哽咽着,将双手遮于眼前,好似十分羞愧。
“算了算了,反正也不是大事,去把罚金交一下,赶紧回去吧。”小陈合上了原本打算记录的册子,他苦笑一声,还以为那个胖子要供出偷窃团伙,没想到净听他扯青春往事了。
刘邦走到门口时,小陈不忘尽职地又劝导他一句。“下次想回忆往事,就老老实实去买,偷来的往事算怎么回事。”
“好!”说罢,刘邦缓步而走。
起初他的脚像是被灌了水泥一样,每一步都十分缓慢沉重。他沿着马路缓缓走到头,转过街角后,步伐竟开始变得轻快,最后索性踮起脚尖跳起来,宛如一只肥胖的天鹅。
他悠悠拿起手机,拨了小婉的电话。
“你出来了?”电话接通后,小婉急忙发问。
“当然,我刘某人何许人也,这还不是小菜一碟。”他得意地用蹩脚的英语说,“it's a piece of cake!”
“少显摆你那乡村英语了!”小婉娇骂道,“我可告诉你啊,以后不许再干这么危险的事。真搞不懂你,那点破故事有啥好讲的,往事都不堪回首了,还天天逼叨叨。”
“咋不堪回首啦?这可是一段跌宕起伏的青春爱情故事。”刘邦抬高声量反驳道,每次提到他们的故事,他总是引以为傲。“我想好了”他继续说道,“明年纪念日,我要去养老院里讲讲我们的故事,也捎带帮他们回顾下青春。”
“得,随你随你,”小婉无奈地说,“踏上你这条贼船后,真是这辈子都别想下来了。”
一听这话,刘邦瞬间来劲了,“我这么俊的一艘船,小娘子舍得离开?”
“你这船俊不俊,你心里真没点逼数?”小婉也抬高声量,“当初真是年少无知啊,听了我哥的忽悠,竟然就信以为真,以为你真是潜力帅呢。”
听到潜力帅这个词,刘邦忍不住大笑起来。他依稀记得,当初向丰禾请教如何追小婉时,丰禾明确地告诉过他,小婉虽然是颜控,但价值观尚未确立,只要稍加诱惑,就能使她动摇。于是第二天,他立马就想到了潜力帅这个概念,没想到联合丰禾一忽悠,真的就成了。
“故事的开头不都是这样吗,一见钟情,一顿忽悠。”
“是!故事的结尾也总是这样,幡然醒悟,悔不当初。”
说完,两人默契地笑到一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