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余华继《活着》之后最著名的小说,小说篇幅不长,语言还是一贯的质朴,悲惨中蕴藉着幽默,平常中讲述一个家庭在灾难年代感人的生命历程。
小说发生在新中国三年自然灾害及文革时期,通过主人公许三观三次(多次)卖血的经历,展现了那个年代人们面临的饥饿、贫穷、压抑、痛苦。与很多描写文革的小说不同,在这部小说中我们能看到的更多是人性的光辉灿烂,亲情的感人至深及其平常人的幸福点滴。
卖血,这个词汇曾经占据了某个时期中国的各个乡间小城,后来还因此成为社会话题。人们卖血无非为了获利,如同今天讽刺般的把ihone6称为肾6,卖血和卖肾是一样的。贫困的人们为了获得物质的满足,把身体的某一部分贩卖出去,这种骇人的现象至今屡见不鲜。
书评6《许三观卖血记》:一个父亲的史诗!然而《许三观卖血记》中卖血的含义却一次比一次伟大,许三观通过卖血完成了他一生中一次次的转身。
第一次卖血,他还是一个少年,跟随乡下爷爷的同村人,懵懵懂懂,喝八碗水,带着给血头的礼物,卖完血后吃一份炒猪肝,喝二两温好的黄酒,从这时起他便掌握了这一套卖血的规则,这种仪式化的卖血方式贯穿了他的一生。第一次卖血后,他拿着卖血钱娶到了媳妇许玉兰,当然这其中还包含着他的勇气和智慧,这是他第一次通过卖血完成了他一生中最重大的一件事。
在以后的岁月里,许三观有了三个儿子,其中大儿子一乐是他最爱的孩子,然而造化弄人,随着孩子的长大,他发现这个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于是为了获得男人的尊严,许三观对这个孩子的爱掺杂了很多令人啼笑皆非的因素。之后进入了三年灾害时期,家家户户揭不开锅,许三观为了让妻儿吃上一碗面条,进行了他人生中的第二次卖血,此时他已为人父,面对的是整个家庭,这次卖血完全是出于一个父亲的责任。
第三次卖血是在儿子一乐打伤方石匠的儿子后,石匠的儿子躺在医院急需救治,石匠迫不得已来到许三观家拉走了家中的所有值钱的东西,许三观为了维护家庭,第三次卖血赎回了家中的物品,此时三年灾害己到了最严重的时候。这次卖血让许三观很恼怒,为此他对一乐的态度更加恶劣,这是一次迫不得已的贩卖。
第四次卖血出于许三观的个人私欲同时也包含着他的善良与复杂的感情,这一次她是为了林芬芳却又不是单纯为了她。
之后的卖血发生在文革结束后,此时一乐,二乐从城里到乡下再教育,三乐成了工人,许三观已经五十多岁了。一乐突如其来的疾病让许三观心疼不已,为了给一乐筹集去上海治疗的医药费,许三观从家里出发一路经过十多个地方,每隔几个地方他就要卖一次血,这个阶段他一共卖了四五次血,两三天卖一次,极度的血液匮乏使他的身体不堪重负,但是为了儿子他就这样一路的卖血来到了上海。在此途中,许三观还传奇性的遇到了两个年轻的摇船的小兄弟,并与他们接下深厚的友情。这是许三观一生中最深刻的经历,为了孩子,拼了命的卖血,不顾性命,不怕路途遥远,这一段文字读起来字字泣血,饱含着一个父亲对孩子深沉的奉献精神。
故事的结尾,一乐的病情好转了,多年以后,孩子们工作结婚,成家立业,许三观也成了一个老年人,当他回顾一生的卖血经历,禁不住泪流满面,当他再次经过炒猪肝的饭店,竟然鬼使神差的想去卖血,这时的卖血仅仅是为了回味一下曾经吃过的炒猪肝。人对于一件贯穿其一生的事,总是带着情怀在里面的,卖血,吃饭,这成了一套规范,甚至是一种难忘的回忆。此时医院的医生已经慢慢变老,人们的生活也越来越好,卖血不再是一种谋生的手段,却成了某些人一生的回忆。
书评6《许三观卖血记》:一个父亲的史诗!许三观通过卖血的生命历程向我们展现了一个男人从男孩到男人到父亲的角色转变,年轻的时候他是个孤儿只能通过卖血换钱获得爱情,婚后他是一个父亲,需要对妻儿的生活负责,他身上有很多中国男人的缺点——懒散、要面子、打老婆,但这并不妨碍他成为一个善良的人和一位伟大的父亲。对自己年轻时喜欢的人林芬芳,许三观做到了有情有义,一路向东去上海,他卖了一路的血,这时他对孩子的爱超越了血缘,突破了生死,这是一个普通人身上最有光芒的部分。
这部小说很朴实,但他描述的主题又不仅仅是谴责,往更多方面去考虑,“卖血”几乎是中国人民的写照,经历过困难的人,他们拿自己最宝贵的东西去换得金钱,这种“卖血”更像是一种劳动,一个人终其一生的劳动无非是娶妻生子,为了孩子继续“卖血”,直到身上最后一滴血流尽,这一生也有了一个完美的结局。往更深远的地方考虑,世界上各个地区贫困的人们,他们一生的劳动也是为了生存,为了生存他们付出的同样是血汗和生命,相比之下,为了物欲而贩卖身体的一部分显得是如此的肮脏下作,不可饶恕。所以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获得了国外很多媒体的好评,这其中有美国时代周刊,有意大利,韩国,德国的各种顶尖媒体。
后来看了根据此书改编的韩国电影《许三观》,更真实的感受到了看此书的诸多东西。电影由河正宇主演,在同样生活贫困的时代,美军管制下的韩国同样的面临着人民生活的贫困,河正宇饰演的许三观很真实,有私欲,有感情,非常感人。
余华在给韩文版《许三观卖血记》的序言中写到:许三观终其一生想要获得一种平等,是一种与他的邻居,与他周围的人一样的平等,许三观起初卖血是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体是和他人一样强壮的,许三观对一乐感情的转变是为了像外人证明自己和他人一样对血缘关系很看重,而后来的种种表现也都印证着余华这句话的意义。中国的劳动人民要面子,讲排场,无非是为了获得一种平等,一种心理的平衡,当他们利用这个心理去做一些啼笑皆非的事情时,此时我感受到的己不再是迂腐可笑,而是一种深深的理解,生活在这块土地上的人民也变的珊珊可爱了。在这本书的末尾,余华借许三观之口说到:”这就叫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这是一种粗俗的人生总结,却道出了一个人对于命运的无奈和看破生命无常的坦然宣泄。
很久之前我也曾听过父辈的人们说起,人这一生无非是把心里过的平和,当我听到这句话时深深的的感到了震撼,这种心理是同他们曾以为无用的书里讲到的道理是那么的不谋而合。也许真正值得一读的书正是如此的让人醍醐灌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