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送我一台打字机,是传袭自19世纪的传统造型,全机械结构,看起来颇有古风。在用了几分钟之后,我终于搞明白了为什么会有“卡键”的问题。
众所周知,现代的键盘布局--以“QWERTY”方式排列的键位--来源于IBM的Selectric电动打字机,而IBM这款打字机的键位分布又来源于更早的机械式打字机。这可算是路径依赖;人们习惯了某种键位之后,就会形成巨大的习惯力量,想要全盘修改就不大容易--哪怕是换成更有效率的布局也是如此。
QWERTY布局并不是为了提高打字速度而设计的。事实上,它是为了降低打字速度。现代打印机承袭自Christopher L. Sholes的设计,基本上只是一些连杆和字锤的组合;按下一个键,拉动一根连杆,连杆会再拉动一根字锤,隔着色带敲打在纸上,于是就在纸上留下一个带颜色的字符。之后,字锤在弹簧的牵引下回到原位,纸张和色带也会向左移动一点,等待下一次敲击。
打字机的键程很长,远远超过现代计算机键盘的一两厘米,而且打出字迹的深浅程度与按键力度直接相关。我只敲了五分钟打字机,左小指就累到酸痛,而且敲出来的字母“a”总是淡得看不清。再换到计算机键盘上的时候,也总是无意识地加大了力度,让键盘都开始抗议起来。
不过这还不是主要问题。更重要的问题是,为了保证打字位置的准确,每根字锤都要敲在精确的位置--即上一个字母的后面。一不小心同时按下两个键时,两个字锤头部会同时抵达纸张附近,于是就纠缠在了一起,需要把它们手动退回起始位置才行。在我的这台打字机上,居然有一个单独的键来做这件事。
卡键可以算是这种打字机的天然缺陷。Sholes解决这个问题的方式很独特:靠降低打字速度来尽可能避免卡键。据说这个主意出自他当中学数学老师的妹夫,可见数学老师是人类进步的敌人。这位影响了全世界的妹夫建议说,可以把键位排列得不那么规则,人们打字的速度自然就会降下来,于是卡键也就不再是什么问题了。
于是Sholes的键盘就以这种方式来排列键位了。在19世纪后半叶,这种布局看不出有什么特别的优势--事实上,当时打字机市场就像是20世纪90年代的个人计算机市场一样群雄割据,就连马克·吐温和以造枪出名的雷明顿公司都生产过打字机。各种各样的键位排布千奇百怪,甚至还可以定制个人喜欢的键位。
转机来自一场打字比赛,那是1888年的事。在那场比赛中,有一位法庭记录员拔得头筹,而他用的打字机,键位就是以QWERTY方式排布的。于是在一场场广告战之后,这种打字机终于成了主流,也被宣传成了“打字速度最快的打字机”;但是实际情况却有点不一样。那位记录员之所以能够夺得冠军,只不过是他研究出了盲打的方法而已。
在20世纪之后,QWERTY布局一统天下,再没有新的键位布局可以撼动它的地位。1961年IBM开发了球形打字头的Selectric打字机,后来更进一步成了计算机终端的标准输入设备,并且逐步演化成了今天的计算机键盘;但人们却没有改变计算机键盘的键位布局。放弃一种旧习惯并不容易,哪怕养成新习惯在长期来看更有利一些。这也是印在人们本能中的特征之一。
后来苹果公司曾经试图以输入效率更高的Dvorak布局取代传统QWERTY布局,但是失败了。世界并不是说改变就改变的。
至于我自己,曾经用过一阵子Colemak布局,速度更快感觉不错;但是为了通用性,最终还是放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