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不清何时开始用电子设备了,记得我拥有第一部手机时的心情,就像拥有了什么昂贵的宝物,每天都想着怎么跟人炫耀我的宝物功能。这可惜往往有些事情,总是让人事与愿违,没人会问而且人家都有。这翻到让我有了一种想开发自己手机的想法,因为我觉得我要是研究通了别人问起我还是会对我赞赏一番的。这一研究手机就接触了里面自带的一种功能,说实话我的第一部手机我并不喜欢,它也不是什么高级货,用我们家乡话讲就是“杂牌子”,可是我却发现了一个陪我走过近十年的软件。
这个软件就是现在已经被广泛应用的阅读器,当时对于我来说它可是我必不可少的消遣、娱乐、解围、增长知识的必要工具。我有时做梦都会想是那位天才发明的它那呢?可是不管怎么说它确实比以前厚厚的书籍来得实惠和方便多,尤其像我这种每天爱看写文字东西的人,那更是圣物,每次看到自己喜欢的作者有更新作品,只需要轻轻一点即可,现在甚至有时还会按照你喜欢的类型书推荐给你,说实话真是既神器又方便。
记得曾经爱看某位作者的书籍,还要跑新华书店,有时新华书店没有卖的,还要去一些个人小摊去卖一些质量比较次的书,然后回去像抽大烟一样细细的品读,寻找作者在文章中留下的蛛丝马迹。现在直接搜索查找即可,真是像人说的方便到家了。
有一次,我像以往一样在家看电子书,突然兴起拿起了一本我读过好多遍的散文集,看着它的封叶虽然略显破旧,但的确让我当时重温了好几遍,可以说每篇文章都要都上个三遍以上。我爱散文喜欢它,尤其是随性所欲的写法,以及读后让人觉得全身放松进入到作者的世界中去,随着作者激动而激动,随着作者悲伤而悲伤。闻闻这本我看了好久已经有些泛黄的书,感到时光虽然一直在走,可书籍的光辉却依然没有挪动,还停留在这本我看几遍的书籍中。有时我在想,现在谁会一个字概括一切那就是“快”,干什么都快,读书快手一提好几页纸翻过去了眼一扫而已,不要说身临书中环境了,就连最基本的大概意思都不知道。网络上那些尔虞我诈小肚鸡肠的小说遍地开花,真正的好文章好小说好似已经退出了阅读软件的舞台。
想想还是回归旧的生活,回到让我回味无穷的书籍中。虽然“快餐”方式读书有很多便利,但它却让我体会不到作者著书时的想法,也体会不到书带给我本身的乐趣。一层薄薄玻璃和一个四四方方的小框就拉开了我们与书的距离,试想我们只为图方便,如果真有一天全世界的书都在这些大大小小的玻璃框架里,我们读书还有意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