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到小姨在朋友圈晒出一张表妹艺考的照片,表妹扎着可爱的小辫子,手里抱着书,站在校门口。上个月,她刚满18岁。
看着这一幕,我有些似曾相识,十年前的我,也坐在教室里,奋笔疾书,准备着夏天的那场考试。
转眼间,十年过去,高中时代的记忆日渐模糊,能记得的只有一些重要的人和难以忘记的情。
早上刷微博时看到一个热搜:一觉醒来回到高中。
看到这个话题,我忍不住点开热搜,我想看一看大家都会做些什么来缅怀逝去的青春。
那些未说出的话,还有那些我们都想拥抱的友谊和来不及说再见的同学。
大家都在说一件事:遗憾。
对于过往,遗憾是我们一直都会追逐的词汇,也许只有遗憾,人生才会略显完整。
但今天,我不想写遗憾,因为遗憾如果是人生的常态,那就让它存在吧。
如果真的有时光机,能载着我回到十年前的少年时光,我想做这么几件事,不慰藉青春,也不怀念过去,只想回到那时,看看那年的自己。
01
那个喜欢拽我辫子的你们,一直都在我身边。
我在过往的文章中写过很多次我的高中同学。
我们一行四人,从高一相识至今13年,刚刚升入高中,我们都不知道彼此的姓名。初中时有过擦肩,但略显生疏。
我不记得是如何和他们建立起的友谊,我只记得,他们都喜欢做一件事,拽我的辫子。
高中时,我的头发不算很长,但姑姑总喜欢帮我梳起高高的马尾,这也便成为了他们可以捉弄我的武器。
高一时,这群家伙又瘦又矮,女生本身发育就早些,对这群男生,我的态度就是置之不理。
小时候,我是大家公认的好孩子和好学生,我不能和一群捉弄我的同学玩,有失风度。
但命运的纽带有时候由不得自己控制,谁知道,未来的十年,我与这三个男生有了不可割舍的情谊。
高二分班后,有两个去了理科班,还有一个坐在我的后座,他的同桌是我的初恋。
一切都是那么巧合,一切都好像是早已安排好了一样。
高中的课业日益繁重,为了考上理想的大学,即便在普通的高中,我也不敢掉以轻心。
学习成了我的主要生活。
理科班在文科班的楼上,他们经常下楼跑到我们班门口找我玩,偶尔上楼,我也会站在他们班窗口做鬼脸。
不知从何时起,他们已经成了我友谊中越来越重要的一部分。
我至今都记得,高中毕业的同学录,他们三个是最后给我写的,因为不知道写什么,一拖再拖,为此我很生气。
写出来的同学录并不煽情,反而让人跳脚。
无比自恋和搞怪,或许他们已经不记得写过什么了,但我还记得。
高考结束后,我们去到了不同的城市读书,毕业回到家乡,几个月聚一次,但无论谁有问题,大家都会帮忙。
尤其是我,因为我是唯一的女生,他们照顾我总要多于我对他们的关心。
过马路永远让我走在里面,出去吃饭不会让我去拿东西,虽然他们不会挑礼物,每次都送我一些妈妈级的东西(我至今都用不了),但我很庆幸,高一时遇见他们。
这群喜欢拽我辫子的同学,如今,还在我的身边。
下周,我们一起吃饭吧。
02
我想和很多人一起,上一次晚自习。
这场梦或许很久很久,有一天醒来,我坐在教室里,那个靠窗的第四排,每次选座位我都会钟爱的位置。
偶尔可以开开小差,看着外面高一高二的同学上体育课,也可以靠着墙听老师讲课。
晚上五点半,最后一节课下课,去食堂买一包幸运方便面和一根烤肠,再来一包咪咪虾条,和同学坐在教室里享受一天中难得的休闲时光。
一包虾条我可以吃一整个晚自习,把虾条放在抽屉里,一根一根吃,这是晚自习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
六点,晚自习开始,我最喜欢上的数学课,其次是政治课。
数学老师喜欢讲卷子,而我可以肆无忌惮地选择听与不听(每次都能考130分以上人士的傲娇),我可以尽情享受咪咪虾条带来的美味。
政治课老师最爱让我们做习题,他喜欢把头埋在讲台下面做自己的事情。
一个半小时的时间,我们可以做完一整套卷子,他可以做完一整套面部按摩。
晚自习不可以随意说话,一说话老师的粉笔头便会甩给谁,精准度堪比奥运会射击比赛。
晚自习也是我与喜欢的人传递纸条的最佳机会。小本本拿出来,小字条写起来,那种怕被发现又极度兴奋的感受,之后再也没有了。
有时候我也会和同桌小声聊天,从来不说题目,只聊今天的偶像剧又演了什么,明天早上吃些什么。
一边聊,一边偷瞄着老师的方向,生怕被看到。
高三的晚自习,充斥着紧张的氛围,不同的科目,一周轮换一次,最怕考试日,最怕发榜日。每一天都是紧张又噩梦的生活。
那时的我,真的很不喜欢上晚自习,但现在,我真的很想再上一次。吃一次咪咪虾条,被老师扔粉笔头,再传一次小纸条。
03
如果可以,我还是会选择喜欢你。
高二时,第一次见到初恋,他是那种我很喜欢的样子。清秀美好,留着小平头,躲在角落里不说话的样子,很温润。
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我第一次主动问一个男孩子姓名,他羞涩地告诉我。
自那之后,我开始“疯狂”地追求。
我没想过会不会在一起,但我知道,我喜欢你,我就会让你知道。
于是有了以下的动作。
倒垃圾一定要绕过他的位置,坐在座位上一定要把腿伸出来让他看见,上课不管会不会,都会举起手来抢答。
不为别的,就是为了让他看见我。
高二下学期,我买了一个很精美的日记本,开始了我和他长达一年的秘密通信。那时候最快乐的事情就是等待着他的回信。
他的字不算很好看,但每次写东西时都会在角落画一个卡通的漫画,回到家,像小偷一样打开日记本,看着并不长的回复。
那时候我们没有手机,手写成了我们沟通的最好方式。
高三,他第一次和我告白,用一封很精美的信纸写下了郑重其事的一封信,但我拒绝了。
高考的压力让我不得不放下这段情感,理性占据了上风,我只回复了他一句话:考试结束再说吧。
那句话或许带着强硬和冷漠,但那时的我,只能做出这个选择。
大学后我们在一起了,三年后分了手。
我再也没见过他,偶尔他会在我上下班的路上看见我,对我说:“我好像看到一个很像你的人。”
而我,再也没有回复过他的任何消息。
最后,我们输给了不合适,在一起的那些年,我们没有了爱情,只有彼此的习惯,而我渐渐失去了最初的喜欢和依恋。
因为不合适,也因为不再爱。
但如果一觉醒来回到高中时代,我想我还是会喜欢他,那个清秀美好的他,那个无比喜欢我的他,那个至今还会偶尔从同学那里关注我动态的他。
谢谢你给我的美好回忆,而我的青春也因为有了你的出现,变得无比美好。
04
那个出嫁的同桌,我还想和你一起吃辣条,说悄悄话。
下午五点半的操场,会有很漂亮的晚霞,我除了在教室里吃幸运方便面和补觉,还喜欢和同桌在操场上散步。
一人手里拿辣条,一个拿着酸奶。
同桌是个很酷的女生,唱歌好听,高中时个子不高,有时候像个男孩子。
我们俩第一次认识是高一的选座位,我不认识她,只是面熟,或许是缘分吧,我俩都选择了彼此成为同桌。
“你好,我叫盖曼玉,以前初三一班的。”
“你好,我叫王婧,我二班的,我见过你。”
“曼玉?他爸爸妈妈是不是超级喜欢张曼玉?”
我内心无数次地问过这个问题,这名字也太酷了吧。
一个回族女孩,最喜欢吃的是烧饼夹里脊(猪肉满满)。她说自己是个假回族,只有在家里才会老实。
我喜欢去她家开的眼镜店玩,也喜欢去她家看偶像剧,那时候最爱的是台剧《终极一班》,我俩都喜欢吴尊。
每次上课,都要讨论一番。
我俩还喜欢唱歌,不管唱得好不好听,没人的时候都要吼上几嗓子,才过瘾。
关于谁先结婚这个话题,好像我一直都占上风,但事实证明,先谈恋爱的人不一定先结婚。
这家伙去年快我一步,完成了人生大事。
而我“不幸”地成为了她的伴娘。坐在化妆间里,看着她穿上婚纱的样子,我有点想笑,那个小时候像男孩子的她,穿上婚纱有些让我不适应。
我说:“你过分了,说好的我先结婚呢?”
她笑了笑对我说:“不好意思,先你一步了,明年,你跟上。”
不知不觉,她遇见了喜欢的人,成了会打扮的姑娘,瘦了身,还成了新娘。
但无论怎样,她还是我的同桌,我的盖盖,那年操场上的畅谈,我们一直记得。如果再回到那里,我想我们聊的话题依旧是:飞轮海到底哪个最帅?
答案是:吴尊。
05
如果有如果,我还是那个我。
我知道,“如果”是个假设的词汇,但在今天,我想让如果成真,我想任性一次,我想回到过去,看看那个十几岁的达令。
我遇见了那三个男孩,在教室的窗口喊着我的名字;我遇见了初恋,在我隔着两个座位的地方也在偷偷看我;我遇见了十七岁的盖盖,和我吃着一包辣条。
我还遇见了我自己,那个为了高考拼尽全力但没能考好的小女生,正在哭泣;那个喜欢听班主任王老师数学课的小姑娘,正在享受数学课的美好;那个下课追着男同学满教室打闹,挥着笤帚的小女孩,正在奔跑。
如果有如果,我还是那个我。
选择一样的友谊,一样的欢喜,一样的高中生活。
我不曾后悔,或许有遗憾,但我更喜欢那个真实无比的高中时代。
我知道,这个梦会醒来,醒来后,我是28岁的达令。
正在清晨敲击着键盘,写下这些文字;中午和老爸一起吃顿午饭;下午会和江同学一起去书店看书。
十年,我好像改变了许多,但也有不变的存在。
那份追逐热爱的心和永远不会轻易放弃的值得。
这个梦很美,但此刻握在手里的幸福更美好。
出现在我生命里的人,不知道在未来是否一直都在,而我,会在下一个十年,等待更好的达令出现。
轻轻地和十年前的我说一句:你不完美,但你真的很好。
图片来自图怪兽/花瓣网
你好呀,我是羊达令,一个会唱会画会写的轻度女神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