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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某学校教室奸杀案:养不教的小孩,是如何一步步走向监狱的?

2024-12-10 来源:哗拓教育

人之初,性本善。没有人天生是杀人犯,有的只是后天的“不善”。青少年犯罪已然是全球关注热点,近年来层出不穷。

据统计全球少年犯罪不仅人数增多,在全部犯罪人员中,青少年犯罪比例最高,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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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青少年犯罪是社会关注热点,使我们更要反思的是,我们的教育是否得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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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某学校教室奸杀案,12月27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宣判了北京昌平眸学校学校16岁少女姚易(化名)被强奸杀害案的二审结果,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被告人王哲(化名,事发时17岁)被判处无期徒刑及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此为终审裁定。

终审判无期,这是对未成年人的最高惩罚。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最高的惩罚,只是无期徒刑,即使杀人也未必偿命,这给了很多未成年人钻了空子。《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是保护未成年人,不应该成为未成年人犯法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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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每日人物》报道:

王哲于2016年5月19日21时,在教室强行与姚易发生性关系,后因害怕姚易告发,遂扼压其颈部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并将姚易的手机拿走。2017年6月26日,北京一中院一审判定王哲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

一审庭审时,王哲称发生性关系是姚易自愿的,拒不承认强奸罪。之后,被告方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被害人二审诉讼代理人北京市春林律师事务所律师庞九林发文章称,王哲犯罪情节极为恶劣,手段特别残忍,且拒不认罪,应该依法严惩,因为王哲不满十八岁,不能判决死刑,故根据《刑法》规定,应该判处无期徒刑。

在事发之初,媒体采访受害者的母亲李洁:事后之后的两年里,王哲及他的家人有联系过你吗?

李洁:16年5月20日事发当天下午,我还没见到女儿,校方就和我沟通说,王哲妈妈的意思是这件事情能不能用钱来解决?这简直没人性,这根本就不是钱的问题。他们家上来不谈赔礼道歉,就说拿钱解决问题,太伤人了。直到两个月前,法官又告诉我,王哲妈妈再次表示我要多少钱她都给我,我拒绝了调解。

孩子的成长只有两个途径:教育和模仿。

一个只会拿钱来解决任何事的家庭,传授给下一代的理念也是钱能解决任何事,他们的家庭教育怎么会正确?以至于他们从小就不知道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能做。在杀害了一条人命的时候,被告人王哲的母亲一而再再而三的请求用钱买犯罪的儿子轻判,并不是第一时间去被害人的亲属前道歉,可见,什么样的家庭教育,就能养出什么样素质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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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上有一个提问,如何看待4岁孩子说:我要拿刀把你切成一段一段?是童言无忌?!还是家长教育缺失!?

邻居孩子4岁,平时这孩子不管错大错小,只要孩子一说我"开玩笑,戏逗呢",她父母便一笑置之。有时邻居为了避免自家孩子遭到异议,便在孩子犯错之后,替孩子开脱,说是戏逗,开玩笑!比如邻居孩子霸道,打人,抢夺东西。而这次见面,这孩子和我的对话中居然说出:“我要拿把刀把你切成一段一段!”细思恐极!

网友的回答我是极为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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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言无忌,要想孩子优秀,父母最好不断精进,在孩子面前做好榜样,努力让自己做到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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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仿是人类行为的基本来源。父母的一言一行,无不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孩子的成长。父母在孩子面前所表现的一切,都会一点一滴地被转化融入他们的身体灵魂灵性中。这种内在印象决定了孩子发展的倾向,以及他们未来一生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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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上热传一段母亲教育女儿“脸蛋可以复制黏贴,张口说话才能语惊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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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上这位母亲说:

“一个小女生长得好看有用吗?”

“没用!”

接着她这样解释道:

“因为你的文化素养会伴随你的一生,你光脸蛋好看,看一眼漂亮,再看第二眼没有意思了。所以你一定要多读书。”

“你看看妈妈《尚书》《周易》有时候张口就来,不是妈妈聪明。你看看妈妈床头柜贴的那些,你是要付出努力的。”

“那怎么看你跟别人与众不同,一张口别人说的是什么,你说的是文化类的东西,这个证明这是你的素养。”

原来这位母亲是一位有声读物的主播,还是少儿培训师,根据介绍得知,这位母亲每天都会陪同女儿一起读书,风吹雨打不动摇。视频中,她的房间里贴满了读书笔记,她的努力在视频中是可以看得见的,而每日她跟女儿的“约会”就是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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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澜说:“别把劲儿都使在孩子身上,如果自己充实、快乐,有责任感,有情绪管理能力,孩子会模仿你的。

视频中的母亲不断提升自己,在她的言传身教下,她的女儿也一如既往的读书,所谓以身作则、春风化雨就是如此。

如上所说,孩子成长的途径只有两个,教育和模仿。在没有时间教育的情况下,父母要用自己的行为给孩子标榜,切莫反向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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