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总结(篇1)
根据《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行XX县20xx年度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审查细则的通知》(X人社会发行〔20xx〕X号)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总结了我局20xx年度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作力
我局重视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设立局长XX任组长、副局长XX任副组长、相关股份人员为成员局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协调工作机制,各项目股份室结合各项工作实际实施的项目工程及时自我调查,确保投诉渠道畅通,避免拖欠农民工工工资的集体事件。
二、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
一是安排有关股票房工作人员,采用发送法律法规企业、现场说明宣传、咨询宣传活动举办等方式,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在广大农民工中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创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
二是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根据x府发行〔2012〕x号文件,建设企业在建设公司办理施工许可前,应在项目实施地银行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建设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工程款中15%以上的资金存入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向银行书面约定该账户资金只能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挪用他。我局要求各施工公司按工程项目合同价格的5%向指定的银行专家支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后,可以入场施工。
三是推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根据x人社发行〔20xx〕x号的规定,本部门实际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使用农民工工资卡等8项工作内容。各施工企业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员工名单、工作记录,建立健全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会计、工资支付会计,制作实名制工资支付表,切实执行两项分离实、一户两牌三表等规定,对企业劳动者、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日常动态监督,采取有效措施
四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为了防止工程款不能及时支付影响农民工工资的支付,我局加强了工程管理,确保了工程款的支付,按照合同约定,加强了工程检查和计量支付管理,加快了工程款的结算支付进度,加强了对工程公司财务的监督,促进了材料费、设备租赁费、农民工工资等费用的支付。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我局限制其招标资格、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严重取消了参加石漠化管理项目建设的资格。
三、加强监督检查,在实际工作中,我局主要采下方式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
一是在项目检查过程中深入施工现场,通过对项目实施地乡(镇)人民政府、村两委、农民工调查了解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二是在每期计量支付之前,施工公司提供外出劳动者的工资支付清单,在当地乡(镇)政府公示栏公示,我公司给清单上的每个人打电话验证,公示通报电话。
20xx年度我局严格按要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按要求参加县联席会议,按时提交各种总结报告,本部门拖欠农民工工资,无重大集体事件,自我调查无减分。
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总结(篇2)
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坚决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三大举措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及公平正义,关系到政府的威信和形象,一直是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热点、难点问题,临近岁末年尾,为了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到位,切实规范辖区企业用工行为,区人社局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行动,召集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召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题会议,重点传达了省、市通知要求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从“落实监管职责、集中排查隐患、欠薪联合惩戒”等方面,对全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一、落实监管职责。各办事处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发挥基层力量,把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抓实抓牢,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成员单位要相互配合,做好信息的收集、研判,实现资源共享,履行好“谁主管,谁负责”的行业监管职能,不推不拖、不等不靠,主动出击,沟通协调,形成优势互补、齐抓共管的工作态势,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责任到位。
二、集中排查隐患。充分发挥“两网化”优势,对辖区内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地毯式排查,不留死角,紧盯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突出在建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企业,全面排查治理欠薪问题和欠薪隐虑,一旦发现不稳定因素,及时汇报、研究对策,纠正整改,提前做好监控和预防,决不能让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小事情拖成大事件。
三、欠薪联合惩戒。依法惩处欠薪行为,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责令改正;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欠薪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无故拖欠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惩处的同时,还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并记入相关“黑名单”,努力形成“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格局。
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总结(篇3)
一、20xx年我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开展情况
我县历来高度重视“治欠保支”工作,始终把解决拖欠问题、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作为县委、县政府的重点工作来抓,尤其是20xx年作为根治欠薪年,更是加大力度,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强化了组织领导,确保达到“统筹有序、调度有方”的效果。
一是扩充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清理拖欠农名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由原来的17个成员单位扩充到28个成员单位,进一步明确了人社、发改、公安、财政、住建等28个成员单位的部门职责,并指派了专人具体对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确保达到“统筹有序、调度有方”的效果。二是定期召开了联席会议。每逢元旦、春节等特殊时期,定期组织相关部门责任人召开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县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
(二)压实了工作责任,确保达到“责任明晰、分工明确”的效果。
一是明确了任务分工。20xx年,我县在开年之初就专题召开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梳理了我县20xx年度“治欠”领域的问题,聚焦县、乡、村三级联动抓落实,进一步健全权责清晰、环环相扣、可被追溯的责任链条,把问题分解到部门、具体到项目、落实到岗位,确保每一项工作、每个环节都有人盯、有人管、有人负责,真正让安排部署的工作落实到位。二是落实了制度要求。出台了《xx县关于推进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监管信息化工作实施方案》《xx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了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管理和农民工专用账户要求,对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实行分账管理,明确了分账拨付的工作流程,完善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目前,我县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已全部缴纳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实现了全覆盖。三是健全了监管机制。在每一个项目工地上派驻了驻点劳动保障监察员,要求劳动保障监察员每周至少用一天的时间主动走访联系项目工地民工,并定期由劳动监察局局长带队进行督导检查,最大限度地维护好农民工朋友的权益。
(三)保持高压打击态势,确保达到“精神提振、士气提升”的效果。
一是加强专项整治力度。20xx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和“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全县共处理举报投诉案件42件,立案40件,结案39件,结案率98%,共为450余名农民工追讨回工资430余万元。二是加强联合执法力度。始终保持对恶意欠薪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在县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法院、公安、司法、住建、信访、劳监等成员单位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机制,20xx年共开展10次联合执法行动,进一步打击了恶意欠薪、恶意克扣等行为。三是加强拖欠惩戒力度。采取约谈项目负责人、列入工资“黑名单”、企业失信公示等手段,对拖欠企业进行依法惩戒,并予以限制,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20xx年以来,我县没有发生一起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50人以上的群体事件,没有发生一起跨级投诉欠薪案件,没有发生一起造成重大恶劣影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案件。
二、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xx年,我县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由于很多农民工对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很强。有些工程项目存在录入信息不规范、不完整、不及时的现象。比如,虽然现在个税起征点已上调至5000元,但很多有技术农民工每月工资还是远高于5000元,出于担心银行代发会扣除个人所得税的原因,部分民工对实名制工作有一定的抵触心理。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落实好各主管单位的农民工工资实名制信息化工作,及时全面的进行实名制管理,将农民工工资实名制信息化工作扩到大各个行业、各个领域。二是劳动监察队伍建设还不完善。下一步,计划从全县工会中择优聘请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并通过聘请省人社厅、省交通厅专家对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业务培训,让劳动保障监察员真正成为宣传得了政策、解决得了问题的民工兄弟“贴心人”三是用人单位诚信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下一步,将加大对县住建、市监、人社、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银行及县电子政务办等部门的衔接力度,完善余干用人单位诚信“黑名单”体系,并在政府网站时时曝光,让用人单位树牢不敢拖欠、不想拖欠、不能拖欠意识,进一步巩固我县“治欠”成果。
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总结(篇4)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县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坚持源头治理、综合治理、联动治理,多措并举、强力推进,有效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一)狠抓源头治理,健全长效机制。一是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目前,我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结存余额1742万,返还已完工、无拖欠工资项目保证金2218万元。二是严格项目招投标及施工前置审查制度。20xx年,人社部门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190多份,有效从源头上杜绝欠薪失信建筑企业进入市场。三是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专账管理制度。印发了《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的通知》和《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全县建筑施工、市政建设、交通、水务等工程建设领域的新开工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专用账户管理、代发工资制度,督促企业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四是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我县公布了2起拖欠劳动报酬典型案例,将镇安友谊医院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使欠薪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增加了欠薪违法成本。
(二)夯实主体责任,凝聚工作合力。一是建立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调整充实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问题,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压实属地管理责任。由各镇办联合劳动监察部门,深入辖区企业全面掌握用工情况,发现欠薪苗头及时处理,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夯实部门主管责任。由各主管部门牵头,联合相关单位对行业领域内企业用工情况进行常态化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四是强化督查考核。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部门和镇办年度考核,并列为县政府重点督查事项,每季度进行一次督查,通过严督实考,促进责任全面落实。
(三)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化解矛盾。一是公开投诉举报方式,快速受理拖欠案件。公开投诉网站及“12333”举报热线,设立举报箱,全天候接受投诉举报,及时受理、快速查处、迅速反馈,确保农民工诉求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二是实行多部门“一厅式”办公,联合解决拖欠问题。抽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一厅式”办公,共处理农民工投诉举报案件17件。三是建立应急处置预案,有效防范突发事件。印发了《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了工作原则、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和应急处置程序,有效应对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四)开展“清欠行动”,依法严查重处。一是深入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建筑工程、餐饮服务等农民工密集的行业领域,清查用人单位158家,清欠工资530万元。二是扎实开展保障政府投资项目支付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重点检查政府投资工程项目48个,及时纠正了12家用人单位在支付农民工工资、签订劳动合同等方面的违规行为,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三是加大欠薪案件查处。受理投诉举报案件24件,其中协调处理20件、立案查处4件,为279名农民工讨回工资181万元。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县法院审判欠薪案件1起,对当事人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罚金2000元,严厉打击了恶意欠薪犯罪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实名制管理、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在建设项目没有全覆盖,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结算纠纷较多。二是建筑市场管理不规范,建设工程转包、分包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三是农民工法制意识淡薄,维权能力较弱。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县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健全机制、创新方式,强化措施、提高效能,全力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
一是狠抓措施落实,加强源头预防。加大法制政策宣传,不断提高农民工法制意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全面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银行代发工资等制度,从源头上有效预防欠薪事件发生。
二是狠抓责任落实,及时化解纠纷。严格落实镇办和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加强项目监管,妥善处理好政府投资项目清欠问题和重大欠薪案件。
三是强化部门联动,推进协同治理。完善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一厅式”集中办公,及时妥善处理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四是加大执法力度,开展隐患排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开展“地毯式”欠薪情况排查,认真甄别潜在隐患,动态监控问题企业,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企业,及时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五是狠抓诚信管理,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加强用工企业诚信管理,加大失信结果运用,让失信企业和失信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步步难行。
六是加强预警监测,营造良好氛围。完善劳动监察预警机制和前置介入机制。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解决问题,主动公开处置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关心关爱农民工良好氛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总结(篇5)
为贯彻落实***〔20xx〕7号《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精神,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20xx年春节期间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高高兴兴返乡过年,巩固和完善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维护社会稳定,我乡于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11月23日,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以下简称专项检查)。现将专项检查结果总结如下:
一、专项检查开展情况。
自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以来,我乡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重点对招用农民工较多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施工企业及船舶修造、水产冷冻、混凝土厂、制冰厂等企业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开展了检查,共检查作人单位4家,涉及劳动者83人,其中农民工79人,发放宣传资料90份,现场咨询40人次。经检查,这些用人单位都确定了具体的工资支付时间,在每月的工资支付日能按时发放工资,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
二、专项检查采取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确保专项检查有序进行。**乡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把该项行动作为推进**“和谐之乡”建设的具体体现,积极组织专项检查工作。一是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组织机构。按照县劳动局《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要求,及时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劳动保障站、司法所、工会、经贸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劳动保障和就业服务中心,负责此项工作的统筹协调指挥。同时各社区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层层落实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为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及社区、村主要负责人召开了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了全乡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明确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科室的职能职责,对乡联合执法检查组和各社区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形成检查组督查和社区紧密配合的工作机制。三是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根据本乡实际情况制定了“集中力量、深入走访、逐个击破”的工作方案,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增强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为全力营造依法保障劳动者权益的社会氛围,行动领导小组积极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依托“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借助网格服务团队的力量,在走访网格中向广大劳动者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依法维权知识家喻户晓。同时深入用工单位,开展送法上门活动,将有关普法资料、政策规定主动送到混凝土生产、制冰、制水等各类用人单位,并直接送到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工手中,并且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切实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促使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及时公布举报电话,24小时专人值班,随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畅通维权投诉渠道。此次专项行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份,张贴标语6幅,开设宣传栏4块。
(三)联合检查,加大执法力度,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一、充分发挥“网格”作用,全面排查,摸清底子。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时抽调专门人员,集中力量对全乡范围内的使用农民工较多的政府在建施工项目的建筑承包和混凝土生产、制冰等3家企业单位及等用人单位进行排查,按照网格划分区域,监察员通过对所负责的片区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最低工资规定执行情况、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进行检查。并要求用人单位对20xx以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及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详细说明工资的数额、涉及人数及拖欠的时间及原因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支付计划,做到不漏一人,不留死角,情况清楚,底数明确。
二、深入检查、密切合作、加大执法力度。经过用人单位的自查自纠,乡检查小组成员在12月15日对确定的用人单位进行了严格的联合检查,共涉及职工83人,其中农民工79人。检查中,我们通过调阅查看用人单位的用工备案表、考勤表及职工工资表,认真确定单位职工人数及发放工资情况,并深入各用人单位走访职工、农民工,仔细询问劳动者的工资发放周期、数额以及是否存在拖欠工资等问题,从而掌握了用人单位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实际情况。经检查,这些用人单位都确定了具体的工资支付时间,在每月的工资支付日能按时发放工资,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
三、规范管理,形成长效机制。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建立健全规范工资支付长效监管机制,力促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即着力落实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制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及劳动合同签订制度等,从源头上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同时调配相关职能科室与乡、社区、村三级劳动保障工作网络力量,深入用人单位,建立“一对一或一对多”的督查指导制度,将主动检查、帮扶指导、受理举报投诉和社会监督等职能充分结合起来,切实形成长效机制。
存在问题:
一是企业主和劳动者法律意识淡薄。我乡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的企业较好地实现了为固定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但多数个私企业尤其是一些个体制冰企业因人员流动性大、用工时间短、经营效益差、企业主和劳动者法律意识缺乏,没能及时给雇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也有部分的劳动者因文化程度相对较低,维权意识淡薄,参保意识较弱,拒绝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对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缺乏正确认识。
二是要进一步加大政府部门间的协调和配合,建立起一个长效的联动机制,从而更好的开展维护农民工权益保障的工作。
**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