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承诺书(篇1)
出包方,济南市天桥区黄河河务局
承包方,济南市天桥区艺民饭庄
第一条,承包期限,承包期二年。自 日止。
第二条,承包费,月承包费为 元,年承包费为 __年进行一次租金结算。
第三条,乙方要于每年的6月30日、月30日分两次向甲方付清上、下半年的承包费各 元人民币。
第四条,水、电费的交纳
1、乙方使用不超过__年更换一次,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负。
4、乙方收到甲方电费、水费通知单起三日内来甲方处交纳水、电费。若迟交,甲方将按照迟交水、电费总额的5%收取滞纳金。滞纳金不顶替水、电费。
第五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条款
1、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提供承包房屋。
2、合同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甲方应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承包期应交承包费总额的0.%计算。
3、若乙方拖欠承包费满一个月,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乙方责任条款
1、乙方必须合法经营,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否则,责任自负。
2、乙方只有合同期内房屋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转包,有责任保护承包房的建筑结构和室内设施;否则,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3、在合同期内,乙方在生产经营中的任何安全问题有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
4、如乙方想提前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己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承包期应交承包费总额的0.%计算。
5、在合同期内,若国家规划、黄河防汛占用该房屋,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乙方应无条件服从。
6、合同终止,乙方应完整的将房屋交给甲方;如有损坏,视情予以赔偿。
7、合同签定前,乙方须向甲方交纳房屋承包抵押金3000元整。合同终止时退回。
第六条,免除责任条款,承包期内,如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房屋及经营损失,甲、乙双方均不负任何责任。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当地经济合同仲裁机关裁决。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经济办、财务科、存档各一份乙方留存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出包方,日期,
承包方,日期,
承租人承诺书(篇2)
本人完全知晓抵押物所有权人 将我承租的位于 的房产抵押给贵社(行),为 在贵社(行)(信贷品种) (币种、大写金额) 万元,期限 个月,用于 ,提供担保。本人保证,在贵社(行)处理该抵押物时,完全按照贵社(行)的要求予以积极配合,履行相关手续。
本人 ,身份证号 ,对以下事项作出承诺:
□同意为 在贵社(行)申请(信贷品种) (币种、大写金额) 万元,期限 个月,用于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将(财产或权利名称) 抵(质)押给贵社(行),为 在贵社(行)(信贷品种) (币种、大写金额) 万元,期限 个月,用于 ,提供担保。
□本人对上述抵(质)押物拥有完全所有权或使用权。
□本人与 共同对上述抵押物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并就抵押事宜已征得抵押物其他所有权人同意。
本人同意贵社(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查询、打印、保存和使用本人个人信用报告。
宛城联社 :
我单位 ,营业执照 ,位于 。我单位自愿为借款申请人 于 年 月 日在你社申请贷款(大写) 元, 以坐落于 房地产( 号,经评估价值 万元)提供抵押担保。若借款人 到期不还或发生合同约定的提前收回贷款情形而未收回时,你社有权依照《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变卖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你社享有优先受偿权,本人无异议。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你社所请律师的诉讼代理费、抵押财产处置费(含过户费)等你社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抵押期间自借款之日期(以借据为准)起至借款期届满后二年。
手 机:
承租人承诺书(篇3)
本人完全知晓抵押物所有权人 将我承租的'位于 的房产抵押给贵社(行),为 在贵社(行)(信贷品种) (币种、大写金额) 万元,期限 个月,用于 ,提供担保。本人保证,在贵社(行)处理该抵押物时,完全按照贵社(行)的要求予以积极配合,履行相关手续。
本人 ,身份证号 ,对以下事项作出承诺:
□同意为 在贵社(行)申请(信贷品种) (币种、大写金额) 万元,期限 个月,用于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将(财产或权利名称) 抵(质)押给贵社(行),为 在贵社(行)(信贷品种) (币种、大写金额) 万元,期限 个月,用于 ,提供担保。
□本人对上述抵(质)押物拥有完全所有权或使用权。
□本人与 共同对上述抵押物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并就抵押事宜已征得抵押物其他所有权人同意。
本人同意贵社(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查询、打印、保存和使用本人个人信用报告。
宛城联社 :
我单位河南中达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411300100003921,位于南阳市卧龙路171号。我单位自愿为借款申请人河南中达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在你社申请贷款(大写)贰仟万 元整, 以坐落于 宛城区城东新区信臣路北侧中达天润梅迪亚酒店第1幢号楼2层202、第1幢号楼-1层-102 房地产(房屋所有权证号分别为宛房权证字第1501001495号、1501001499号,经评估价值4182.6874万元)提供抵押担保。若借款人 河南中达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到期不还或发生合同约定的提前收回贷款情形而未收回时,你社有权依照《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变卖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你社享有优先受偿权,本人无异议。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你社所请律师的诉讼代理费、抵押财产处置费(含过户费)等你社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抵押期间自借款之日期(以借据为准)起至借款期届满后二年。
承租人承诺书(篇4)
出租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有效身份证明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
(二)发现出租房屋有治安隐患的,及时报告公安部门,并配合公安部门的查处工作;
(三)发现承租人及其他入住人员有违法行为或犯罪嫌疑的,及时向公安部门或相关部门报告;
(四)发现承租人及其他入住人员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及时向计生管理部门报告;
(五)确保房屋符合约定居住条件,保证承租人正常居住。
承租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如实说明租住人数,提供本人及其他入住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完全责任;
(二)入住后,及时到出租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居住户口申报手续,办理居住证;
(三)不得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不得将房屋转租他人;
(四)不得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赌博、吸毒贩毒、伪造证件、印刷非法出版物、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窝藏犯罪人员、窝藏和销售赃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不得利用出租房屋从事传销或变相传销、违法开办诊所、非法行医和非法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等违法活动;
(六)不得利用出租房屋违法从事职业介绍、婚姻介绍、培训以及房地产中介等活动;
(七)不得利用出租房屋非法从事生产、储藏、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活动;
(八)发现出租房屋内有违法行为或犯罪嫌疑人的,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
(九)配合有关部门对出租房屋实施管理。自觉接受出租人夫妻双方单位及相关部门到出租记查看有关情况。严格遵守地委大院管理制度,自觉服从各项管理。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合同。
(二)出现任何不可抗力的情形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单位对房屋改扩建或重建等单位或组织行为的'可终止本合同。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30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承租人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出租房屋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2、未按约定划付租金达__30__日以上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逃避计划生育等国家政策法规及地方制度、规定的。
7、放任承租方的上述行为的。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房屋租赁合同》规定的事项。
(六)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出租人:
承租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