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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立研究型高校学科专业设置与认证探析

2024-03-26 来源:哗拓教育


美国高等学校论文学科专业设置论文:美国公立研究型高校

学科专业设置与认证探析

摘要:美国的专业设置目录对于高校专业的设置只是起到统计作用,没有指令性的影响。公立研究型大学对于专业设置管理具有较多的自主权。在美国,除了非官方组织针对高校进行的认证外,高校还会主动进行各种专业认证,以提高学校的教学和科研水平,提高学校的公信力。

关键词:美国高等学校;学科专业设置;专业认证 美国的高等学校特色鲜明,不一而论,顶尖大学多数是发展历史较长的私立大学,但是公立大学的总体社会贡献远远超过私立大学。由州立大学和学院、赠地大学、社区学院以及技术学院构成的美国公立高等教育系统,在维护和推进社会公平、为公民提供各种类型的教育服务、提高公民生活质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研究公立大学的学科专业设置,对于从总体上把握美国公立研究型高等学校的学科设置的概况,为我国在专业设置方面提供有益借鉴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一、美国高等学校的学科专业设置

(一)美国大学“专业”的内涵大学的“专业”一词译自俄语,指高等教育培养学生的各个专门领域,大体相当于《国际教育标准分类》的课程计划(academic program)或美国高等学校的主修专业(major)。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

第二次产业革命的不断发展,各种行业对专门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加,美国大学教育不断专业化并出现了主修专业(major)。主修专业(major)这个词首先出现在1877—1878年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招生目录(catalog)上。《教育百科全书》中的“academic major”词条则指出,主修专业为学生提供在某个知识领域中深入的学习与研究经历并授予相应的学位;它为个人未来的工作与前途进行准备,并且配合通识教育课程,为本科生提供具有深度和广度的知识。

中国大学中的专业与西方大学的主修专业或者“学程”(program)所涵盖的内容不完全一致。相同点是二者都认为,专业是大学知识组织化的表现形式,是现代大学中知识专业化与组织分化的结果。“专业”包括知识与学科、以学科为基础的课程、专业所存在的院系组织以及大学生专业学习之后所获得的文凭。

根据美国教育部国家教育统计中心(the national centerfor education statistics,nces)的定义,学科专业指预先设计的系统、连续、具有内在联系的课程、项目以及相关学习研究活动等所构成的教育经历组合,通过这些组合使受教育者完成某个阶段学业,帮助他们增长知识、提高能力,为进一步深造或开展职业生涯打下必要的基础。因此,专业一词在美国指的是“课程的有机组合”。

(二)美国学科专业目录(cip)与与专业设置管理

1.美国大学专业目录。美国的学科专业目录

(classifica-tion 0f instructional programs,cip)最早于1980年由国家教育统计中心研究开发,并由联邦教育部颁布,包含38个学科群、362个学科和1568个专业。

cip收录专业的标准是“有独立的特色课程或实践,并且所有课程或实践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cip-2000的学科专业设置要具备三个基本条件:(1)已经有教育机构设置了该学科专业;(2)该学科专业必须有自己独立的特色课程或实践并形成为一个有机整体;(3)完成该学科专业的学习后可获得相应的学位或证书。

根据2008年发布的学科专业分类目录(classification 0finstructional programs,cip)统计,美国大学专业分为60个大类,共设2531个专业。授予学位的类型和数量以2006-2007学年为例,这一学年美国全国共授予学士学位1524000人,其中授予学位最多的专业是商务类,共328000人;其次是社会学和历史学有164000人;再次是教育学106000人;第四则是保健学有102000人。获得硕士学位的以教育学类和商务类为多,分别是177000人和150000人。获得博士学位的专业和人数顺序依次为保健和临床医学8400人;教育学8300人;工程学8100人;生物和生物医学6400人。

2.公立大学学科专业设置管理。根据美国宪法规定,所

有教育的管理权限归属各州,各州根据自己的经济发展水平去制定高教发展策略,管理公立大学,包括兴建新大学、设置新专业、培养各类人才等。近些年,随着高等教育在经济和社会中重要作用的日渐显现,联邦开始用法律和战略文本来引导大学专业的设置。

一般而言,美国各州州政府对于专业设置的控制权大于联邦教育部,各州制定了详尽、细致的教育法规,如加州教育法规(california education code),用以管理、规范各州教育事务。但在具体的管理方式上各州的情况又不一而论——有些州的州高等教育委员会对于专业设置有否决权,如宾夕法尼亚州、华盛顿州、西佛罗里达州、新泽西州、纽约州等州的高等教育委员对公立大学的专业设置甚至课程设置都有一定的否决权。但也有部分州如明尼苏达州政府对高校的专业设置管理相对松散。行政管理的弱化有利于新专业,特别是跨学科专业的产生,如明尼苏达大学的联合培养的艺术专业(collaborative arts program)等就是受益于此。总的说来,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学生为导向,是美国专业设置中各种机构考虑的主要因素。

实践当中,美国公立大学内部,如果想设立新的学科专业,一般按照以下的程序进行:首先是学校对来自各新专业的《专业申报表》(意向书)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再提交正式的专业计划书及相关资料,由州政府组织专家、同行评议

(包括现场考察),将专家评议意见返回学校,学校再报州教育主管审批。以明尼苏达大学双城分校为例,新学科专业的设置一般经历以下程序:专业申报首先由系(department)提出,各申报设置专业的系一般都对国内、校内专业设置情况有了解,和学院在院内进行协调和沟通,学院院长签署意见后报教务长(provost),教务长同意后报董事会(regents)审批。

学科专业设置申请表中填写内容应与学校的使命、发展目标和战略方向一致;与学校的相关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体现出学校主流认可的培养规格,并对开设专业的质量情况,具有的比较优势、社会需求情况、专业的效率、效力、可能发挥的增长性和资源利用的杠杆效应。

如果决定增设、改变或者减少的专业涉及到校内其他部门,就应该在筹备阶段和各相关部门进行协商。新办、改名、终止的专业,须经学校董事会批准。执行副校长(教务长)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对学院上报的相关专业问题进行评估并提交董事会审批。得到董事会批准的专业优先考虑实施。

公立大学系统最为发达的加利福尼亚州在开设新专业时,根据学校的不同类型会有不同的申请程序。加州的公立

大学主要分为三类:社区学院(community cohege),加州州立大学(california state university,csu),加州大学(university 0fcalifornia,uc)。以加州州立大学为例,

csu申请设置新专业,由总校董事会(board 0ftrustees)最终决定。总校董事会有25位成员,包括州长(governor)、副州长(lieutenant governor)、州议会众议院议长(speaker 0f the assembly)、公共教育总监(superintendent 0f pubhc instruction)和总校校长;还有校友会推荐的一名成员,由州长提名的一位州学术委员会成员和两名学术会成员,任期两年;其他成员则来自全州包括医生、律师、企业家等各行各业的人员,任期八年,也都由州长任命。

与明尼苏达大学类似,csu的新专业设置申请首先须经过院系的批准,然后由各分校学术委员会(academic senate)相应的课程委员会(curriculum committee)对课程设置的合理性、科学性,就设置新专业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包括专业目标、课程组合,以及现有和需要增加的师资、图书、设备等,同类专业已有的开设情况,新专业与本校现有相关专业的关系,社会需求情况等内容进行审查,给出审查意见。通过了的申请递交分校校长(president),在与学校发展计划委员会(council onuniversity plan-ning)就新专业与学校发展方向和目标是否具有一致性进行审核,通过后提交总校校长办公室的专业发展计划办公室(academic program planning,app),app综合校外专家意见和申报材料所反映的情况,向总校校长推荐,或者退回申请者要求完善申报材料,如果总校校长最终采纳了app的意见,同意设立该新专

业。同时,一方面,报加州高等教育委员会(california postsecondary education commission,cpec)备案;一方面,通知申请单位开始新专业的建设工作。新专业设立6年之后,必须按要求进行评估、检查。

二、美国公立高等学校的培养规格与专业认证和评估 由于美国联邦政府不统一行使教育管理职能,各州对具备基本办学条件的学校发放许可证,不对这些学校的教育质量及所授学位作出评价。为保证教育质量,美国建立了由非官方组织实施,学校自愿申请、自由选择认证机构,评估方式以自评和同行评估为主的周期性评估和鉴定机制。同时,为保证认证质量,由高等教育认证委员会(council for higher ed,ucation accreditation,chea)和联邦教育部(usde)实施对认证组织的认证(recognition)。这样就构成了一个由联邦政府、州政府和独立认证、认可机构组成的完善有效的高等教育认证体系。

(一)美国大学的培养规格

美国大学的专业设置不统一,专业要求也很难一致,所以,不同的学校对于专业的要求也不尽相同。以明尼苏达大学为代表,学校对学生的培养规格有明确要求,规定学生在完成60学分前必须申报主修专业,否则,将会按照导师的安排进入专业学习。专业要求一般由系决定,但由学院决定是否允许进入相关专业。还有一些大学对专业培养规格的要

求相对更富有弹性,以伯克利大学为代表,学校允许找到合适专业的学生自主选修课程,这类课程叫做“个性专业”或“个人自组专业”(undeclared 0f individual major),在哈佛大学叫做“特殊专业”(specim concentration)。

美国大学的培养规格在学位授予要求上也有所体现。一般而言,大学本科阶段强调通识教育(general education)与基础训练,研究生阶段注重专业教育(professional education)。美国习惯上对学习语言、文学及其他人文学、历史和艺术的学生授予文学士学位,对学习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学生授予理学士学位。此外,专业学院还设置各种专业学位,因为文学士是历史最为悠久的学位,所以某些院校除了授予学习自然科学及工程和应用科学的学生理学士学位,其余一概授予文学士学位。在美国,不同学校的同一专业,可以设不同学位,授予何种类型的学位完全取决于学校。此外,为了鼓励优秀学生,还设立了“荣誉学位”或“杰出学位”,荣誉学位占所授予学士学位总数的10%-15%。

(二)美国的认证机构与大学专业认证和评估

在美国,高等教育认证委员会是负责高等教育评估与认证的私立、非营利的全国性机构。其会员有近3000所大学和学院,以及60多个全国、地方和专业的评估机构;由17位校长、教育界代表和公众人物组成委员会领导。

对学校的认证(institutional accreditation)主要围

绕使命与目的(mission and purposes)、规划和评价(planning and evalua-tion)、组织与治理(organization and governance)、专业(theacademic program)、教师(facuity)、学生(students)、图书馆以及其他信息资源(library and other information resources)、物质和技术资源(physical and technological resources)、财力(financial resources)、公开发表(public disclosure)、完善性(integrity)等进行。

美国公立高校在专业设置管理上有较多的自主权,与此同时,学校自身也加强了对专业质量的认证与评估,以加强、提高教育教学与科研水平。以uc berkeley为例,该校专业评估委员会(program review oversisht committee,proc)规定每8年为一个周期对全校所有的专业进行一次评估。评估主要由自查(self study)、规划与分析办公室(office of planning andanalysis)的统计数据报告、校外专家现场考查三大部分组成,校学术委员会对评估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认证是一种教育行业自律和教育质量控制方法。它既是美国分权制与多样化高等教育体制下一种有效的管理制度,又是一种保障和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模式。在过去的一百多年里,美国高等教育认证委员会通过自我评价和同行评价的方式和体系使美国的高等教育一直处于优势地位。

三、对我国的启示和建议

美国各类学校的专业设置具有较大的自主权,专业设置的弹性和发展空间较大;联邦更多的是通过政策和资金投入在宏观上对专业设置加以引导。美国的公立研究型高校在设置专业时,以学生掌握广阔、深厚的学科基础知识作为灵活设置专业的基础;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满足市场需求作为调整专业方向的基本前提;通过保障生源质量、人才培养质量、学生就业和未来发展等来保障专业设置的质量。

打造品牌专业是学科专业以及学校获得公信力的保证,通过确定完备的教学质量标准,确立不同的培养规格和培养目标,同时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并配备必要的教学资源来确保设置专业的质量。通过认证获得办学效益的反馈信息帮助学校及时调整办学思路,推动教学改革。

此外,在专业设置的管理上可以考虑实施学科专业分类分级管理,减少分类数量,鼓励相同专业根据各自不同的培养目标授予不同学位。根据不同类型的学校定位,减少转专业限制,降低转学门槛,把目前以对专业适应性为主的管理模式转变为适应不同类型学生为主的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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