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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死亡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还需要承担债务吗?

2022-09-17 来源:哗拓教育

被告死亡继承人放弃继承不需要承担债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后不负清偿责任。放弃继承是继承人不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律行为,必须在继承开始之后、遗产分割之前作出。放弃继承应以书面形式表示,不能由他人代理。放弃继承后,继承人不再承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放弃继承后的遗产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所有,除非有监护人的情况下,监护人无权代替继承人放弃继承。

法律分析

一、被告死亡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还需要承担债务吗?

放弃遗产继承的法定代表人,不需要承担债务。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二、放弃继承的条款?

放弃继承,又称“继承的抛弃”。是继承人不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是单方法律行为。继承人有权放弃继承,继承人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余后即丧失了继承权。放弃继承必须在继承开始之后,遗产分割之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方式与接受继承的表示方式相同。在遗赠中默示也是放弃受遗赠的一种表示方式。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如果放弃继承的人是唯一的继承人时,则被继承人的遗产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所有。继承人放弃继承后,也就不再承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如继承人有监护人,监护人原则上无权放弃被监护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利。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作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本人承认或有其它证据证明的,一般应认定为有效。放弃继承不得由他人代理而作出。在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过程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一般应当准许,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

结语

根据《民法典》规定,放弃继承的法定代表人不需要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后,对被继承人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放弃继承必须在继承开始之后、遗产分割之前以书面形式作出表示。如果放弃继承的人是唯一的继承人,则被继承人的遗产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所有。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一般应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作出,口头方式表示的一般也被认定为有效。在遗产处理前或诉讼过程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的翻悔一般应被准许,但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的反悔不予承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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