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邗江教育发布)
各申请人:
发放须知:
1.发放的证件包括:教师资格证书一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请及时存放入本人人事档案。若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坏,必须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按相关程序到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否则不予受理,请妥善存档保管。
3.发放期间请保持信息畅通,便于后续联系。
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
2024年11月15日
附件: 附件-2024年邗江区第三批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人员名单.xls
供稿:教师工作科
审核:胡勇 缪玲玲
发布:吴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