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结果查询
请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在“业务平台”界面查询认定结果,包括报名号、认定状态、教师资格证编号等。
二、证书发放
(一)邮寄发放
根据便民服务要求,已经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提交邮寄申请的申请人,教师资格证书以邮寄方式发放。
申请人在网报时已经填写邮寄信息的,证书已经委托中国邮政寄出,费用到付,请保持电话畅通。
申请人在网报时未填写邮寄信息的,请尽快与中国邮政联系并提供邮寄信息。
(二)现场领取
未提交邮寄申请的,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于12月2日-12月3日到新乡教育局7楼708房间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三、注意事项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简称“申请表”)随同教师资格证书一并邮寄发放,申请表是重要的人事档案材料,拆封邮件时请小心注意避免损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及时交由档案管理部门归档保存。
提示: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请向所在地县(市)、区认定机构咨询证书领取事宜。
审核:袁慧君| 责编:马晨红
来源:新乡市教师资格认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