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还款日期是由借款人和贷款银行通过贷款合同进行约定的(也称“约定还款日”),通常有按户定日和统一定日两种方式。
1、按户定日:一般将每笔贷款期限起始日在每月对应日作为约定还款日,如1月10日房贷放款,2月10日即为还款日。如当月没有对应日的,则当月最后一日为约定还款日;也可以由客户自主选择每月固定日期作为约定还款日。
采用按户定日法,不同客户的约定还款日不尽相同。我国大多数银行均采用此类还款期限: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浦发银行、广发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邮储银行、平安银行、民生银行等。
2、统一定日:是由银行对所有贷款客户统一确定每月一个固定日期作为约定还款日。采用统一定日法,不同客户的约定还款日是相同的。
相信大多数购买自住房的朋友都有提前还贷的想法,提前偿还房贷确实可以为我们节约一定的购房成本。但大部分的商业银行房贷也是需要还款满了一年后才能申请提前还款。所以购房者如果准备提前还款的话,一定要实现了解清楚自己申请贷款的银行是如何规定的。
虽然说,银行自身上浮或下调房贷利率是不影响已经获得房贷的人群的。但是,如果是央行调整房贷基准利,你却没有注意到的话,就很有可能因为依然按照原房贷利率偿还房贷,而导致自己的偿还款金额不足造成逾期,还被银行罚款。
不同的银行一般规定不一样,但在借款合同中会对提前还款有明确的阐述。比如刚贷款后的1-2年提前还款,一般银行会收取一定比例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高于了一年的贷款利息,则可考虑等过了与银行约定的限制提前还款期限后再还。
有些人还贷的话,都是在固定的时间向银行卡汇入账款,但是银行转账有可能会出现转账延迟的情况,比如在银行系统升级或者业务繁多之时,如果不注意时间的话,你以为你已经把款项打进银行卡,然而由于转账延迟,被动逾期还贷。
现实生活中,有的朋友会出现还不上房贷的情况,这种时候千万不能硬挺着,如果出现了断供的情况,银行就会把房子收回并进行拍卖,拍卖所得的金额填补房贷,如果不够还是需要贷款者进行填补,甚至会被拉入征信黑名单,这么看来实在是得不偿失。如果真的出现了还贷困难的情况,购房者要做的就是向银行申请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