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宁市属于浙江省嘉兴市。位于中国长江三角洲南翼、浙江省北部,东邻海盐县,南濒钱塘江,与绍兴上虞区、杭州萧山区隔江相望,西接杭州余杭区、江干区下沙,北连桐乡市、嘉兴秀洲区。东距上海100公里,西接杭州,南濒钱塘江。1986年撤县设市。
2、市域地处长江三角洲杭嘉湖平原,内陆面积668平方公里,其中平原占87.94%,山丘占1.81%,水域占10.25%。地形狭长,东西长51.65公里,南北宽28.94公里。地势平坦,自西南向东北倾斜,地面高程4米—8米(吴淞高程。下同)。古陆残屿与低丘集中分布在境东北和东南部,高阳山最高,海拔253.3米,其他在200米以下。